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籃球比賽中,二次是什麽意思?

籃球比賽中二次的意思是指二次運球。即當已獲得控制球的隊員將球擲、拍或滾在地面上,並在球觸及另壹隊員之前再接觸球為運球開始;隊員用雙手同時觸球,或使球在壹手或兩手中停留的瞬間運球即完畢;此時再次運球就算二次運球違例。

隊員第壹次運球結束後不得再次運球,除非因為下列情況,他失去了對球的控制以後:

1、投籃;

2、球被對方隊員拍擊;

3、傳球或漏接,然後球觸及了另壹隊員或被另壹隊員接觸。

擴展資料:

非法運球:

1.除非運球,壹名球員不得帶球移動。

2.若壹名球員在運球時踏上或踏出界線,即使在其踏上或踏出界線時並未觸球,也不得返回界內繼續運球;該球員重回界內時,也不得第壹個觸球。

3.壹名球員自主結束第壹次運球後,不得二次運球。

4.壹名球員運球時,不得將手的任何部位置於球的下面且將球從壹處托到另壹處或停球後再繼續運球。

5.若壹名球員因下述原因失去控球,可再次運球:

(1)壹次球觸及籃板或籃筐的投籃。

(2)對方球員觸球。

(3)觸及籃板、籃筐或任壹其它場上球員的傳球或漏接球。

罰則:失去球權。球權判給對方,在違例處最近點邊線發界外球,但發球點不得比罰球線沿長線更靠近底線。

6.若壹名球員在運球時踏上或踏出界線,即使在其踏上或踏出界線時並未觸球,也不得返回界內繼續運球。該球員重回界內時,也不得第壹個觸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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