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實行行為是指是指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構成客觀要件的行為,分為直接實行行為和間接實行行為兩種。直接實行行為是指行為人親身直接實施刑法分則規定的犯罪行為。如搶劫罪中行為人直接搶劫他人財物的行為,遺棄罪中行為人遺棄其應扶養的家庭成員的行為;間接實行行為是指間接正犯利用他人作為犯罪工具的行為。如女子利用無刑事責任能力的男子實施強奸婦女的行為。在犯罪過程中,實行行為是繼犯罪預備行為之後的行為,開始於犯罪的著手,直至犯罪的完結。
2、幫助行為是指對犯罪的實施、完成和保持犯罪後的不法狀態,提供物質和精神上的幫助的行為。典型的幫助行為有望風、踩點、提供犯罪工具等。
3、二者的區別:
(壹)在***同犯罪中,實行行為通常是主犯,是***同犯罪中的核心人物。而幫助行為通常是從犯,是為***同犯罪提供有利條件的犯罪分子。
(二)實行行為直接導致犯罪的實施,幫助行為促進犯罪的實施,幫助行為人沒有直接參與犯罪的實行行為,而是向實行犯提供幫助,使其便於實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
如能進壹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準確的法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