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確認需要查驗貨物之後,現場接單員會打印《查驗通知單》,交由報關員。海關會按照人員和崗位來安排查驗時間,通常會安排在第2日進行查驗。在海關查驗貨物過程中,出口方的外貿業務員或是授權的出口報關人員都需要到場,且要根據海關的要求負責搬移貨物、開拆與重封貨物包裝。在特殊狀況下,海關可徑行開驗、復驗或取樣。海關查驗結束之後,由陪同人員在《查驗記錄單》上簽名確認。若是在貨物查驗過程裏,確認是海關人員對貨物造成了損壞,那麽外貿業務員有權向負責查驗海關人員提出賠償要求,但是要辦理相應的手續。
以下狀況海關不會賠償。在搬運貨物或者開箱、封箱的時候,因為不小心而導致貨物損壞的。在海關正常工作時間裏,那些易失效、易腐壞的產品自然性失效和變質時。貨物的正常磨損。在海關還沒有進行查驗之前便已經損壞的貨品。海關查驗之後才造成損壞的貨物。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貨物損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