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骨粉是以新鮮無變質的動物廢棄組織及骨經高溫高壓蒸煮、滅菌、脫膠、幹燥粉碎後的產品。黃至黃褐色油性粉狀物,具肉骨粉固有氣味。無腐敗氣味,無異味異臭。
美國生產的動物蛋白質制品必須遵守美國飼料管理員協會(AAFCO)所制訂的統壹標準和成份規定。肉骨粉由AAFCO(1996)定義為從哺乳動物組織包括骨頭中提取的產品,其他不含任何添加的血液、毛發、蹄、角、皮的剪屑、糞便、胃和瘤胃肉容物,除非在加工過程中,可能會不可避免地出現含有某些數量的情況。它應當最低含 4.0%的磷(P),鈣(Ca)的含量不超過實際磷(P)含量的2.2倍。其中胃蛋白酶難以消化的殘渣不超過12%,胃蛋白酶難以消化的產品中的粗蛋白不超過9%。標準中應包括以下保證:最低粗蛋白量、最低粗脂肪量、最高粗纖維量、最低磷(P)含量、最低和最高鈣(Ca)含量。如標準上具有名稱及種類、成份或產地的說明,它必須與上述情況相符。肉骨粉是利用畜禽屠宰廠不宜食用的家畜軀體、殘余碎肉、骨、內臟等做原料,經高溫蒸煮、脫脂、幹燥、粉碎制得的產品。除正常生產過程中無法避免少量雜質外,肉骨粉還混有毛、角、蹄、糞便等產物。肉骨粉的粗蛋白壹般在50%~60%,且氨基酸組分比較平衡,價格相對較魚粉便宜,是魚粉的優質替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