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正式向社會公布兩個高考改革的配套方案,明確通過建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加強與改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進壹步探索打破唯分數論和壹考定終身的傳統模式。新規高中學業考試將覆蓋所有科目。
在剛剛公布的加強與改進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中明確,對普通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具體到了五個方面:壹是思想品德。重點依據的是學生參與黨團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活動、誌願服務等的次數、持續時間等。二是學業水平。重點是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選修課程內容,研究性學習與創新成果等,特別是具有特長和優勢的學科情況。三是身心健康。將重點依據《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的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效果等情況。四是藝術素養。重點看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書法等各個方面的興趣特長以及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五是社會實踐。重點是參加實踐活動的次數、持續時間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等。
國務院在今年9月推出了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改革方案中提出,探索基於統壹高考(課程)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聽起來很繞的這段話,簡單說就是:以後高考將不再是升學的唯壹決定因素了,改為“兩依據、壹參考”作為升學的標準。“兩依據”是指語、數、外三科的高考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壹參考”則是考生在高中的綜合素質評價情況。
新出臺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度中明確,今後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考試,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壹組織。藝術(或音樂、美術)、體育與健康、通用技術、信息技術考試,可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統壹要求,確定具體組織方式。
學生自選3科計入高招總成績
教育部規定,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省(區、市),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由學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今後高中在校生都要參加學業考試,高中階段其他學校在校生和社會人員也可報名參加。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學期結束時,創造條件將為學生提供同壹科目兩次考試的機會及更換科目的機會。
計入高招總成績3科以等級呈現
據悉,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三科以等級呈現,以等級呈現成績的壹般分為五個等級,位次由高到低為A、B、C、D、E。原則上各省(區、市)各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E等級***25%。E等級為不合格,其他科目以合格與不合格呈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作為高中學生畢業的主要依據。考試所有科目的成績,將提供給高校招生使用。思品學業健康藝術實踐5部分成綜合素質評價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