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澳門特區政府頒布了《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該法規定,免費教育由原來10年正規教育拓展為15年,即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1從2007年起,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落實推行涵蓋了幼兒、小學和中學的十五年免費教育,這在全球尚屬少數。
2006年,澳門特區政府頒布了《非高等教育制度綱要法》。該法規定,免費教育由原來10年正規教育拓展為15年,即包括幼兒教育、小學教育、初中教育和高中教育。1從2007年起,澳門特別行政區全面落實推行涵蓋了幼兒、小學和中學的十五年免費教育,這在全球尚屬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