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收和收繳有什麽區別的區別:
1、對象不同。追繳是指違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財物:即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因實施了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而獲得贓款、贓物和非法利益。沒收和收繳指違反治安管理的非法財物,包括違禁品、吸毒、註射毒品的用具以及直接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本人所有的工具。
2、處理方式。沒收、追繳和收繳的財物中,屬於被害人或者是善意的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規定上繳國庫。
3、依據不同。
沒收,法律上指強制無償地收歸國有。有幾種不同性質的沒收:
(1)刑罰的壹種。即沒收財產。
(2)訴訟上的壹種強制措施。如對罪犯用於犯罪活動的本人財物予以沒收。
(3)行政管理上的壹種強制措施。如對違反治安管理的人用於違法活動的本人所有的工具予以沒收。
(4)行政處罰的壹種。如沒收違反藥品管理法生產、銷售的藥品。
(5)革命措施的壹種。如新中國成立後沒收地主土地、官僚資本。
法律依據:
《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第十三條
企業和個人有下列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行為之壹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收繳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10%以上3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壹)隱瞞應當上繳的財政收入;
(二)截留代收的財政收入;
(三)其他不繳或者少繳財政收入的行為。屬於稅收方面的違法行為,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