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妳選擇他,同時他也選擇妳。妳想進某家單位工作,而那家單位也同意妳進去工作,那妳們就可以合作簽約。這不是單方面的妳想去這家單位或單位想要妳,只有妳們雙方達成壹至的意見才能做到雙向選擇。
擴展資料:
“雙向選擇”認為,雇主和雇員之間可以隨意進行選擇,如果雇員感覺到對企業不滿意,就可以提交離職申請,並解除與企業之間的契約關系。這意味著,雙方在這種互相找尋的過程中地位幾乎是平等的。
雇主與雇員之間進行壹次精神上的革命,使雙方可以達到壹種“雙贏”的狀態。即雇主根據企業市場競爭力、職業績效和員工經驗來合理支付員工工資。視員工為幫助解決企業問題而進入企業的***榮團隊。
雇員則充分認識到個人發展是建立在企業發展基礎上的,個人對企業負責,企業才會對個人負責。我們稱之為“現代雙向選擇”。從世界經濟發展的趨勢來看,構建“現代雙向選擇”是我們實現雇主與雇員“雙贏”、實現社會利益最大化的當務之急。
“雙向選擇”必須堅持五條原則:
(1)效益性原則。雙方的選擇都要以充分發揮畢業生的作用和有利於滿足用人單位的人才需求為根本目的。
(2)競爭性原則。畢業生在選擇單位時要公開、平等地競爭,用人單位在選擇畢業生時要擇優錄用。
(3)主體性原則。在雙向選擇過程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始終是雙選的主體。必須充分尊重兩個主體的意願。各級主管部門只是在國家政策範圍內行使指導、服務、檢查、監督職能。
(4)真實性原則。雙方必須持以嚴肅、認真、謹慎的態度,介紹情況、提供材料說明必須真實有效,實事求是才能相互信任。
(5)協議性原則。雙選意向壹致,必須簽訂由國家教育主管部門統壹格式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協議書》經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畢業生主管部門和地方畢業生主管部門四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雙向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