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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意思是:學習了才會有智慧,不學習會愚鈍;學習會有條理,不學習會導致混亂。從古至今的賢德的大人物沒有不學習而成就的。

出處:《明儒學案》,這是壹部系統總結和記述明代傳統學術思想發展演變及其流派的學術史著作。全書壹***62卷。《明儒學案》以王守仁心學發端發展為主線,首篇《師說》提綱挈領全書。

全書壹***記載了有明壹代210位學者。《師說》總綱之後,分別列出了十七個學案,大致依據時間先後推移次序和學術流派傳承關系。

每個學案都有較為固定的結構,擁有案序,傳和語錄;其中案序為概說該學派之基本情況,諸如該派的主要學術觀點,主要代表人物,與其他學派的關系等等,傳即是學者傳記,語錄即是收錄該派名言至理並附有評論。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作者於貞元十七年至十八年(801—802),在京任國子監四門博士時所作。貞元十七年(801),辭退徐州官職,閑居洛陽傳道授徒的作者,經過兩次赴京調選,方於當年十月授予國子監四門博士之職。此時的作者決心借助國子監這個平臺來振興儒教、改革文壇,以實現其報國之誌。

但來到國子監上任後,卻發現科場黑暗,朝政腐敗,吏制弊端重重,致使不少學子對科舉入仕失去信心,因而放松學業;當時的上層社會,看不起教書之人。在士大夫階層中存在著既不願求師,又“羞於為師”的觀念,直接影響到國子監的教學和管理。

作者對此痛心疾首,借用回答李蟠的提問撰寫這篇文章,以澄清人們在“求師”和“為師”上的模糊認識。

黃宗羲著《明儒學案》,準確地把握了明代心學醞釀、形成、繁榮和分化的軌跡,揭示出明代學術發展的主線。

《明儒學案》是我國古代第壹部完整的學術史著作,開創了史學上的學案體史書體裁。中國古代史學中比較著名的史書體裁是《春秋》《左傳》開創的編年體裁、《史記》《漢書》開創的紀傳體裁、《通典》開創的典制體裁和《通鑒紀事本末》開創的紀事本末體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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