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分組合模式。應註意在西方壹些發達國家,比較流行的投資組合三分法是1/3的資金存入銀行以備不時之需;1/3的資金投資於債券、股票等有價證券;1/3的資金投資於房地產等不動產。
2.風險與收益組合模式。註意投資者可以測定出自己期望的投資收益率和所能承受的風險程度,然後,在市場中選擇相應風險和收益的證券作為投資組合。壹般來說,在選擇證券進行投資組合時,同等風險的證券,應盡可能選擇報酬高的;同等報酬的證券,應盡可能選擇風險低的,並且要盡可能選擇壹些風險呈負相關的證券進行投資組合,以便分散掉證券的非系統性風險。
3.期限搭配組合模式。註意期限搭配組合模式就是根據企業不同時期的現金流模式和規律,對短期金融資產的期限進行搭配,進行長、中、短期相結合的投資組合。投資者對現金的需求總是有先有後,長期不用的資金可以進行長期投資,以獲得較大的投資收益,近期就可能要使用的資金,最好投資於風險較小、易於變現的使得現金流入與流出的時間盡可能接近,有價證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