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港證和回鄉證是針對香港和內地居民出行的不同證件,它們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和中華人民***和國公安部簽發,面向不同的群體。
回港證是專為香港永久居民或獲準無限期居留者設計的,用於往返內地和澳門。它的主要目的是證明持有者為香港居民,並在通關時簡化手續。11歲以上的香港永久居民,只要持有身份證,壹般無需申請回港證就能過關。
相比之下,回鄉證,即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是由內地政府頒發給具有中國國籍的香港和澳門居民,用於他們在中國內地的進出。該證件的適用範圍更廣,包括但不限於香港、澳門出生的中國公民,經批準赴港澳定居者,以及恢復或加入中國國籍的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不論其是否持有外國護照。
申請回鄉證的條件相對寬松,只要未向國籍管理機關申報為外國人,符合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都可以申請。而對於11歲以下的兒童,由於可能還未持有兒童身份證,他們可能需要申請回港證以證明其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總的來說,回港證和回鄉證是針對不同人群在內地和香港之間的出入境需求,各有其特定的發放條件和使用場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