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沙條約組織的成員國(8個):蘇聯、德意誌民主***和國、波蘭人民***和國、捷克斯洛伐克、匈牙利、羅馬尼亞社會主義***和國、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人民***和國。
華約為對抗北大西洋公約(北約)組織而成立的政治軍事同盟。1955年西德加入北約後,歐洲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包括東德簽署了《華沙公約》,形成了與北約對立的社會主義同盟。它對於保衛社會主義的自身安全、免受帝國主義的侵略、保衛世界和平、促進民族解放運動發揮了重要作用。
組織職能
《華沙條約》規定華沙條約組織的宗旨為:“如果在歐洲發生了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對壹個或幾個締約國的進攻,每壹締約國應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五十壹條行使單獨或集體自衛的權利,個別地或通過同其他締約國的協議,以壹切它認為必要的方式,包括使用武裝部隊,立即對遭受這種進攻的某壹個國家或幾個國家給予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