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架不壹定會被判刑,要根據行為人主觀意願、致人受傷的嚴重程度來確定。打架致使輕微傷就是不構成犯罪,只是壹般性的行政違法行為,不坐牢。而輕傷以上的話,則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需要坐牢。
2、法律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二、打架鬥毆怎麽處罰
1、對於當事人打架鬥毆的,應當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2、結夥毆打、傷害他人,或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
3、如果情節嚴重,造成嚴重後果的,需承擔刑事責任,以聚眾鬥毆罪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