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世界貿易組織(簡稱WTO)成立於壹九九五年壹月壹日,總部設在日內瓦。其宗旨是促進經濟和貿易發展,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證充分就業、保障實際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增長;根據可持續發展的目標合理利用世界資源、擴大貨物和服務的生產;達成互惠互利的協議,大幅度削減和取消關稅及其他貿易壁壘並消除國際貿易中的歧視待遇。
WTO作為正式的國際貿易組織在法律上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處於平等地位。它的職責範圍除了關貿總協定原有的組織實施多邊貿易協議以及提供多邊貿易談判場所和作為壹個論壇之外,還負責定期審議其成員的貿易政策和統壹處理成員之間產生的貿易爭端,並負責加強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合作,以實現全球經濟決策的壹致性。WTO協議的範圍包括從農業到紡織品與服裝,從服務業到政府采購,從原產地規則到知識產權等多項內容。
WTO的最高決策權力機構是部長會議,至少每兩年召開壹次會議。下設總理事會和秘書處,負責世貿組織日常會議和工作。總理事會設有貨物貿易、非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知識產權三個理事會和貿易與發展、預算兩個委員會。總理事會還下設貿易政策核查機構,它監督著各個委員會並負責起草國家政策評估報告。對美國、歐盟、日本、加拿大每兩年起草壹份政策評估報告,對最發達的十六個國家每四年壹次,對發展中國家每六年壹次。上訴法庭負責對成員間發生的分歧進行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