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條例》(下稱《條例》)正式施行。39條具體舉措釋放出鼓勵、支持、引導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強烈信號,將有效提振市場信心。
在當天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市場監管總局副局長蒲淳表示,國務院出臺《條例》進壹步明確了個體工商戶的法律地位,統籌發展和安全、紓困和培育、活力和秩序,固化財稅金融支持,開展分型分類幫扶,優化營商環境,加強權益保護,主題鮮明,重點突出,內容豐富飽滿,措施有力,將“放管服”改革成果制度化、規範化。
受疫情多點散發、消費需求不足等因素影響,當前個體工商戶的經營發展面臨壹些困難。國家發改委就業收入分配和消費司負責人郭啟民在吹風會上回答第壹財經記者提問時表示,千方百計保持宏觀經濟政策的連續性,增強有效性。將聚焦個體工商戶發展中面臨的突出困難,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具有針對性的配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個體工商戶紓困發展。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立群告訴第壹財經,當前國內經濟恢復基礎仍不牢固,正處於經濟恢復緊要關口。首先是繼續應對超預期因素沖擊,進壹步助企紓困、穩市場主體;其次是著力擴大有效投資與消費需求,為市場主體創造更多需求,提振市場信心。
帶動近3億就業
中國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劇錦文表示,個體工商戶是產業鏈供應鏈的“毛細血管”和市場的“神經末梢”,《條例》有利於穩住龐大的就業人數,也有利於穩增長、穩住經濟大盤。
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9月底,全國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1.11億戶,占市場主體總量的三分之二,帶動就業近3億人,有力改善了民生,解決了億萬家庭尤其是許多弱勢群體的生計問題。
近年來,隨著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的蓬勃發展,網絡直播、微商電商等“新個體經濟”層出不窮,利益訴求獨特。在這種背景下,建立既促進發展又規範秩序、既創造環境又維護權益實現多元目標的法規制度尤為緊迫。
《條例》是在原《個體工商戶條例》基礎上制定出臺的。此次公布的新條例新增信息服務、發揮個體勞動者協會作用、平等待遇、分型分類培育、經營場所、知識產權、統籌兼顧、困難幫扶、表彰獎勵等新內容,並對壹些原有的亂收費、亂攤派等規定進行了補充。
蒲淳介紹,《條例》主要內容壹是明確個體工商戶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基本原則。二是完善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的工作機制。三是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促進個體工商戶發展方面的職責要求。四是強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履職約束,加大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保護力度。
超八成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稅
受疫情頻發、消費低迷等多重因素影響,個體工商戶生存發展仍面臨經營成本、經營場地、招工用工、貸款融資等諸多方面的困難,市場預期不穩、發展信心不足。調查顯示,今年以來,近八成個體工商戶月均營業收入在1萬元以內。
《條例》充分考慮了個體工商戶普遍關心的問題,提出了切實有效的措施。比如,《條例》針對個體工商戶反映的經營場所難找、租金貴等問題,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為個體工商戶增加經營場所供給,同時降低使用成本。
針對個別地方在城鄉建設規劃、城市和交通管理、市容環境治理、產業升級等過程中存在著影響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的情況,《條例》要求在制定實施相關政策措施中充分考慮個體工商戶的需要和實際困難,加強引導和幫扶,為個體工商戶提供穩定可預期的經營環境。這些都是助力實體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
在備受關註的財稅支持方面,《條例》第二十條明確,國家實行有利於個體工商戶發展的財稅政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相關財稅支持政策,確保精準、及時惠及個體工商戶。
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司長戴詩友表示,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的稅費優惠政策也年年加力、步步擴圍、層層遞進。今年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通過“退、減、免、緩”的方式,進壹步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支持力度。
這其中包括,屬於壹般納稅人的個體工商戶,與其他企業壹樣,可以按規定享受大規模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將減征“六稅兩費”政策的範圍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擴圍至全部個體工商戶。對包括個體工商戶在內的小規模納稅人階段性免征增值稅。對制造業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部分稅費。個體工商戶還可以按規定享受階段性降低失業、工傷保險費率和緩繳社保費政策。
稅務總局發布的數據顯示,稅費優惠政策已覆蓋全部個體工商戶,2020年以來至今年9月底,為個體工商戶累計減稅降費10272億元。目前,全國超八成的個體工商戶無需繳稅,需要繳稅的個體工商戶平均每月繳稅今年比2019年下降四成。在稅費等壹系列政策的***同作用下,2020年以來至今年9月,全國涉稅市場主體中累計新辦個體工商戶1734.2萬戶,為穩就業、保民生發揮了積極作用。
制度創新並不會弱化監管
長期以來,市場監管部門對變更經營者有著較為嚴格的限制。相關法規規定,除了家庭成員之間變更經營者外,其他的經營者變更必須先註銷原來的個體工商戶,再申請設立新的個體工商戶。
在制定《條例》的過程中,有很多個體工商戶反映,自己經營多年的店鋪具有獨特的字號和良好的商譽,也取得了相關的行政許可,比如銷售食品是需要食品經營方面許可的。如果要想轉讓給他人,就得先註銷再設立,這些無形資產就會滅失。重新辦理各種手續會增加大量的成本。
市場監管總局登記註冊局局長楊紅燦表示,《條例》充分考慮了個體工商戶這壹痛點,進行了制度的創新,調整了變更經營者的方式,由原來的“先註銷、後設立”改為可以直接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是這次《條例》制定的壹個亮點。這壹規定便利了個體工商戶經營權的轉讓,實現了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在成立時間、字號、檔案等方面的延續,既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也有利於個體工商戶的持續經營,打造更多的“百年老店”。
另壹個亮點是,《條例》第17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結合本行政區實際情況,根據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類型、經營規模、經營特點等,對個體工商戶實施分型分類培育和精準幫扶。
楊紅燦表示,促進個體工商戶持續健康發展,需要針對他們的發展水平和發展特點,采取個性化、差異化幫扶措施,因此在《條例》中提出,通過分型分類培育實現精準幫扶。所謂“分型”,就是根據經營規模、營收水平等,將個體工商戶大致分為“生存型”、“成長型”和“發展型”三個類型,分別著眼於“活下來”、“持續經營”和“發展壯大”三個目標,實施有針對性的培育。
楊紅燦表示,所謂“分類”,就是鼓勵個體工商戶發揮自身的優勢,結合實際,走創新發展的路子,加大對執著堅守、特色鮮明、新產業新業態等個體工商戶的選優和“拔尖”培養,提升區域內個體工商戶發展的總體水平。目前,正在研究支持“名特優新”個體工商戶發展的政策措施。
和原來《個體工商戶條例》相比較,《條例》刪除了很多監管方面的具體規定。蒲淳表示,“放管服”改革包括了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三個方面的內容,監管是準入的“安全閥”和“壓艙石”,“管”的能力和成效決定了“放”的程度和效果。
為了適應數字經濟的發展和壹些新業態的出現,《條例》既有支持個體工商戶在社區從事與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經營活動的表述,又有引導和支持個體工商戶加快數字化發展的要求。特別是針對個體工商戶反映的線上經營有關問題,《條例》要求平臺經營者為平臺內的個體工商戶線上經營提供支持,不得進行不合理限制,附加不合理條件或者收取不合理費用。
蒲淳表示,這些規定將有助於個體工商戶實現線上線下壹體化經營,更好地投身實體經濟,更好地在數字經濟領域創新發展。多部法律法規進行了有效整合和銜接,因此這次對個體工商戶立法的調整並不會弱化監管,更不會在監管方面出現“法律真空”。相反,《條例》與其他法規充分協同。
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堅持把發展經濟的著力點放在實體經濟上。“實體經濟並不等同於實體經營,前者是從事的行業,後者是指經營的方式,絕大多數個體工商戶,無論是單純的線下經營,還是通過線上渠道銷售實體商品,都是參與實體經濟。線下實體店和網上店鋪是不矛盾的,我們不會限制其中任何壹種經營模式,我們還要鼓勵商業經營模式的創新。”蒲淳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