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羽毛球競賽規程
壹、 競賽日前和地點
(壹)預賽:2005年5月20日至27日在江西省宜春體育中心舉行;
(二)決賽:2005年10月 5日至 15日在江蘇昆山市舉行;
二、競賽項目:
男子團體、女子團體、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混合雙打。
三、參加辦法:
(壹)預賽:
1、每個單位限報領隊1名、教練員4名,男運動員10名、女運動員10名(根據團體賽情況,如有報名運動員不參加預賽者,須報告國家體育總局乒羽中心備案,否則作為未參加全運會預賽處理。各隊另報預備運動員男、女各2名,但不到賽區)。每個單位限報男、女各壹個團體,男子團體每隊應報7至10名運動員,女子團體每隊應報5至10名運動員。
2、獲得中國羽協運動員積分排名各單項最新排名第9至16名的運動員(對)不占本單位名額參加預賽各相應項目的比賽。
雙打和混合雙打選手無論是原配對還是臨時配對,其積分均由各人在本項目積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積分的二分之壹之和排列。臨時配對中壹方無中國羽協積分排名的該方按零分計算。
(二)決賽:
1、獲得預賽男、女團體四個小組前3名的隊和男子單打、女子單打、男子雙打、女子雙打和混合雙打前16名(對)的運動員參加決賽。
2、獲第28屆奧運會羽毛球比賽前三名的運動員直接進入決賽階段相應項目的比賽並在預賽時壹次抽簽進位。
3、獲得中國羽協運動員積分排名各單項前8名的運動員(對)直接進入決賽階段各相應項目的比賽,並在預賽時壹次抽簽進位。
雙打和混合雙打選手無論是原配對還是臨時配對,其積分均由各人在本項目積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積分的二分之壹之和排列。臨時配對中壹方無中國羽協積分排名的該方按零分計算。
4、獲得參加男、女團體決賽資格的單位,限報領隊1名、教練員4名,男運動員10名、女運動員10名;只參加壹項(男子或女子)團體賽的單位,限報領隊1名,教練員2名,男運動員10名或女運動員10名。只獲得參加單項決賽資格的單位,有運動員3名以下(含3名)參加的,限報1名教練員(兼領隊);4名以上(含4名)運動員參加的,限報領隊和教練員各1名或教練員2名(其中1名兼領隊)。
5、參加男、女單打決賽階段的運動員不得更換。男、女雙打或混雙原配對的運動員有傷時,在決賽階段相應項目第壹場比賽開始前經市級醫院證明,可替換其中的1名運動員,該運動員必須是報名參加預賽且進入該項目決賽階段的運動員,替換只能按當時中國羽協公布的各單項最新排名以低補高。被替換下來的運動員不得再參加決賽階段任何項目的比賽。如雙打或混雙的兩人都不能參加比賽,則其自動失去決賽資格。
6、獲得參加男、女團體決賽資格的單位,必須在決賽報名時將預選賽報名時所報的預備運動員壹起報名,以備替換。但如果沒有替換,則預備隊員不能到賽區報到。團體賽被替換下來的運動員不得再參加決賽階段任何項目的比賽。
7、當全運會預賽與國際重大比賽任務有沖突時,經國家體育總局批準,有關運動隊、運動員可直接進入決賽階段。直接進入決賽階段各項的人(隊、對)不影響上述各項預賽出線人(隊、對)數和比賽方法,並在預賽時壹次性抽入決賽位置。
四、競賽辦法:
(壹)預賽:
1、團體賽
(1)男、女團體賽分成A、B、C、D四個小組進行單循環賽,獲得各組前3名的隊參加決賽。
(2)男、女團體賽的分組依據2004年全國羽毛球錦標賽團體的名次順序設4個種子隊(沒有參加全運會羽毛球比賽單位的名次由後面單位依次遞補),其余按名次順序分檔次(4隊為壹檔)抽入各組,凡沒有2004年全國錦標賽團體名次的隊最後抽簽進組。
十運會羽毛球比賽同壹個參賽單位所轄範圍內有超過壹個以上單位參加2004年全國錦標賽的,以其所轄範圍內所有參賽隊中獲得的最高名次來確定其團體名次,並適用於在十運會羽毛球比賽抽簽時確定種子位置及抽簽順序。
2、單項賽:
(1) 男子、女子單打、雙打和混合雙打五個項目均采用單淘汰賽。
(2) 種子的確定以預賽抽簽前公布的中國羽毛球協會各單項最新運動員競賽積分排名為依據。
雙打和混合雙打選手無論是原配對還是臨時配對,其積分均由各人在本項目積分排名表中的最高位置積分的二分之壹之和排列。臨時配對中壹方無中國羽協積分排名的該方按零分計算。
(二)決賽:
1、男、女團體賽由預賽四個組的前3名和直接進入決賽的隊參加,競賽辦法分兩個階段進行。
第壹階段:男女團體各分為E、F組。獲預賽A、C組的第1、2、3名及該兩組直接進決賽的隊進E組;B、D組的1、2、3名及該兩組直接進決賽的隊進F組。分別進行單循環賽(預賽有關成績帶入決賽,預賽相遇過的隊不再比賽),排出各組名次。
第二階段:E、F組的第1、2名,3、4名,5、6分別進行交叉淘汰及附加賽,決出男、女團體1—12名。
交叉淘汰比賽表:
E1
F2
第3名 第4名 第2名 第1名
E2
F1
2、獲得預賽各單項前16名者及其他獲得決賽資格的運動員參加決賽。五個單項賽繼預賽進行單淘汰賽和附加賽,決出各項1-8名。
(三)關於團體賽的規定:
1、男、女團體賽每次比賽由五場比賽組成,順序為第壹單打、第壹雙打、第二單打、第二雙打、第三單打。比賽采用五場三勝制。各單項運動員出場順序由各隊在交換出場名單時自行排列。
2、男子團體:每個隊必須有4人專打雙打,不得兼項。其他選手可以兼項,但在壹次團體賽中只能打壹項。
3、女子團體:壹名運動員在壹次團體賽中最多只能打壹場單打和壹場雙打。如遇連場可以休息15分鐘。在有電視轉播的比賽場次中,如果遇有連場,裁判長有權根據比賽需要調整比賽順序。
4、男、女團體的分組單循環賽均采用“1固定逆時針輪轉法”確定比賽順序。
(四)規則、用球、服裝:
1、競賽規則:采用中國羽毛球協會審定的最新《羽毛球競賽規則》和國際羽聯公布的最新規定。
2、比賽用球:
預賽:待定
決賽:待定
3、比賽服裝:運動員上場比賽必須著有領T恤衫、運動短褲。雙打配對選手著裝顏色應壹致。服裝廣告必須符合國家體育總局和中國羽協的最新規定。
五、棄權和罷賽:
(壹)棄權和罷賽的界定:
1、正常棄權:
賽前運動員確因傷病者,賽中受傷(或突發急性病)者,分別經市壹級醫院和大會醫生檢查,證明不能參加比賽和繼續比賽
2、非正常棄權:
除以上正常棄權範圍外,其他均屬非正常棄權。包括以下情況:
(1)團體賽賽前交換比賽隊出場名單時,按規定時間遲到5分鐘者,判該隊該次比賽棄權。
(2)團體賽第壹場比賽運動員遲到5分鐘者,判該隊員該場比賽棄權。
(3)團體賽第二場比賽或上壹場比賽結束後遲到5分鐘者(時間以裁判員宣布第壹場棄權或上壹場比賽結束後計算),判該隊員該場比賽棄權。
(4)團體賽壹次比賽中出現兩場棄權的隊,判該隊該次比賽棄權。
(5)單項賽比賽隊員按規定時間遲到5分鐘者,判該隊員該場比賽棄權。
(6)單項賽壹名隊員在同壹天內參加兩場或兩項以上比賽,賽前要求其中壹場比賽棄權者(賽中受傷,急病除外),判該隊員該場(項)非正常棄權。
3、罷賽:
運動員、運動隊不論什麽原因造成比賽不能進行,中斷比賽,臨場前拒絕出場,賽後拒絕領獎等。超過5分鐘者(經說服教育工作後計算時間)為罷賽。
(二)處罰辦法:
1、對非正常棄權的運動隊、運動員,仍保留其繼續參賽資格,但采用罰款辦法處理(人民幣)。
(1)團體賽:棄權壹場比賽罰款1000元,棄權壹次比賽罰款3000元。單項賽:棄權壹場(項)比賽罰款1000元。
(2)罷賽:運動員、運動隊造成罷賽,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文件處罰,並處罰該運動隊10000元。
(3)全部罰款交中國羽毛球協會。
(4)受罰隊、隊員辦完交款手續後方能繼續參加比賽。拒不交款者不準參加比賽,情節嚴重者視為罷賽。
2、造成罷賽的運動隊、運動員,還將取消該項目(團體賽或單項賽)比賽資格。情節嚴重者將取消該運動隊所有項目的參賽資格。
3、競委會將視運動隊、運動員消極比賽、棄權及罷賽的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
六、錄取名次與獎勵:
(壹)男、女團體和五個單項均錄取前8名給予獎勵。
(二)預、決賽均設“體育道德風尚獎”,評選辦法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執行。
七、裁判員和仲裁委員會:
(壹)預賽:
1、正、副裁判長由國家體育總局乒乓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由國家體育總局乒乓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主持抽簽編排工作(抽簽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2、國家級以上裁判員(其中含外省市50名)由國家體育總局乒乓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名單另發),不足名額及60名司線員由承辦單位補充。
3、正、副裁判長於賽前6天,第壹副裁判長於賽前8天,裁判員於賽前3天到賽區報到。
4、乒羽中心組織4名調研人員參加大會調研工作。
(二)決賽:
1、正、副裁判長由國家體育總局選派。
2、國家級以上裁判員(其中含外省市50名)由國家體育總局選派(名單另發)。不足名額及60名司線員由承辦單位補充。
3、裁判員報到時間按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三)預、決賽均設仲裁委員會,人員組成和職責範圍按《仲裁委員會條例》規定執行。預、決賽的仲裁委員會主任和委員由國家體育總局選派(名單另發),委員不足名額由賽區補充。
八、報名和報到:
(壹)預賽:
1、報名:各單位將報名單壹式兩份加蓋主管部門公章和醫務部門公章於賽前30天(以收到日期為準)分別寄到並傳真至國家體育總局乒乓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和承辦單位。逾期按不參加比賽論。抽簽以後不得棄權或更換名單。
所有報名表均要求用電腦打印並必須嚴格按照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表中的每壹項。比賽同時將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通訊地址:
(1)國家體育總局乒乓球羽毛球運動管理中心:
郵編:100061
地址:北京崇文區體育館路4號西門
電話:010-87183493/4/5/6,
傳真:010-67101051
(2)江西省宜春市體育局競訓科:
郵編:336000
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山大道東段宜春體育中心
電話:0795-3260231(市體育局競訓科)
0795-3260221(宜春體育中心辦公室)
(3)中華人民***和國第十屆運動會競賽部:
郵編:
地址:
電話:
2、單項比賽,每名運動員限報二項,混合雙打每個參加單位最少報兩對(不報者則取消該單位壹對男雙和壹對女雙。只有男子或只有女子運動員參加比賽的單位,不受此限制),雙打和混合雙打不允許跨單位配對。
3、男子團體賽各隊專打男子雙打的運動員也必須在報名時列出。
4、報到:各單位於賽前2天到賽區報到。
5、特別提請各參賽單位註意,本賽事未辦理運動員意外傷害保險。
(二)決賽:
報名和報到按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競賽規程總則規定執行。
九、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規程由國家體育總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