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的金融體系可分為幾類?
我國的金融機構體系,按其地位和功能大致可分為四大類:第壹類是貨幣當局,也叫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第二類是銀行,包括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又可分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第三類是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保險公司、股份制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及農村信用合作社、信托投資公司、證券公司及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第四類是在我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包括外資、僑資、中外合資的銀行、財務公司、保險機構等金融機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業務分支機構和駐華代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