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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試模擬試題(壹)

2014年造價工程師《案例分析》考試模擬試題(壹)

背景:

某工程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人3月1日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了招標公告,3月6日至3月12日發售了招標文件,***有A、B、C、D四家投標人購買了招標文件。

在招標文件規定的投標截止日(4月5日)前,四家投標人都遞交了投標文件。開標時投標人D因其投標文件的簽署人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而被招標管理機構宣布為無效投標。

該工程評標委員會於4月15日經評標確定投標人A為中標人,並於4月26日向中標人和其他投標人分別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同時通知了招標人。

在施工過程中,該工程的關鍵線路上發生了以下幾種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誤:

(1)由於發包人原因,設計變更後新增壹項工程於7月28日至8月7日施工(新增工程款為160萬元);另壹分項工程的圖紙延誤導致承包人於8月27日至9月12日停工。

(2)由於承包人原因,原計劃於8月5日晨到場的施工機械直到8月26日晨才到場。

(3)由於天氣原因,連續多日高溫造成供電緊張,該工程所在地區於8月3日至8月5日停電,另外,該地區於8月24日晨至8月28日晚下了特大暴雨。

在發生上述工期延誤事件後,承包人A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向發包人提出了索賠要求。經雙方協商壹致,除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之外,對其他應予補償的工期延誤事件,既補償直接費又補償間接費,間接費補償按合同工期每天平均分攤的間接費計算。

問題:

1.指出該工程在招標過程中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

2.該工程的實際工期延誤為多少天?應予批準的上期延長時間為多少天?分別說明每個工期延誤事件應批準的延長時間及其原因。

3.圖紙延誤應予補償的間接費為多少?

試題四答案:(20分)

問題1

招標管理機構宣布無效不妥,應由招標人宣布,評表委員會確定中標人並發出中標通知書和中標結果通知不妥,應由招標發出。

問題2

該工程得實際工期延誤為47天 應批準得工期延長為32天。其中,新增工程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11天(7月28日至8月7日);

圖紙延誤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15天(8月29日至9月12日);

停電屬於業主應承擔得責任應批準延長工期3天

施工機械延誤屬於承包商的責任不予批準延長工期

特大暴雨造成的工期延誤屬於業主應承擔的風險範圍,但8月24~25日屬於承包商機械未到場延誤在先,不予賠償 應批準工期延長3天(8月26至8月28日)

問題3

所以,合同價中每天的間接費為:708.98/300=2.36(萬元/天)

圖紙延誤應補償的間接費為:15×2.36=35.40(萬元)

問題4

解:計劃的單方人工費為:50÷(8×1.5)=4.17(元/㎡)

實際的單方人工費為:(50+10)÷{7×(1-10%)×1.5}=6.35(元/㎡)

則,單方人工費的增加額為:6.35-4.17=2.18(元/㎡)

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總價6000萬元,合同工期為6個月,合同簽訂日期為1月初,從當年2月份開始施工。

1.合同規定:

(1)預付款按合同價的20%,累計支付工程進度款達施工合同總價40%後的下月起至竣工各月平均扣回。

(2)從每次工程款中扣留10%作為預扣質量保證金,竣工結算時將其壹半退還給承包商。

(3)工期每提前1天,獎勵 1萬元,推遲1天,罰款2萬元。

(4)合同規定,當人工或材料價格比簽訂合同時上漲5%及以上時,按如下公式調整合同價格:

P=Po*(0.15A/Ao+0.6B/Bo+0.25)

其中0.15為人工費在合同總價中比重,0.60為材料費在合同總價中比重。

人工或材料上漲幅度<5%者,不予調整,其他情況均不予調整。

(5)合同中規定:非承包商責任的人工窩工補償費為800元/天,機械閑置補償費為600元/天。

2.工程如期開工,該工程每月實際完成合同產值見表2.4。

表2.4 每月實際完成合同產值 單位:萬元

月 份 2 3 4 5 6 7

完成合同產值 1000 1200 1200 1200 800 600

施工期間實際造價指數見表5.8。

表2.5 各月價格指數

月 份 1 2 3 4 5 6 7

人 工 110 110 110 115 115 120 110

材 料 130 135 135 135 140 130 130

3.施工過程中,某壹關鍵工作面上發生了幾種原因造成的臨時停工:

(1)5月10日至5月16日承包商的施工設備出現了從未出現過的故障;

(2)應於5月14日交給承包商的後續圖紙直到6月1日才交給承包商;

(3)5月28日至6月3日施工現場下了該季節罕見的特大暴雨,造成了6月1日至6月5日的該地區的供電全面中斷。

(4)為了趕工期,施工單位采取趕工措施,趕工措施費5萬元。

4.實際工期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問題:

1.該工程預付款為多少?預付款起扣點是多少?從哪月開始起扣?

2.施工單位可索賠工期多少?可索賠費用多少?

3.每月實際應支付工程款為多少?

4.工期提前獎為多少? 竣工結算時尚應支付承包商多少萬元?

參考答案:

問題1:

解:

(1)該工程預付款為6000×20%=1200萬元

(2)起扣點為6000×40%=2400萬元

問題2:

解:

(1)5月10日至5月16日出現的設備故障,屬於承包商應承擔的風險,不能索賠;

(2)5月17日至5月31日是由於業主遲交圖紙引起的,為業主應承擔的風險,工期索賠15天,費用索賠額=15×800+600×15=2.1萬元

(3)6月1日至6月3日的特大暴雨屬於雙方***同風險,工期索賠3天,但不應考慮費用索賠。

(4)6月4日至6月5日的停電屬於有經驗的承包商無法預見的自然條件,為業主應承擔風險,工期可索賠 2天,費用索賠額=(800+600)×2=0.28萬元。

(5)趕工措施費不能索賠。

綜上所述,可索賠工期20天,可索賠費用2.38萬元。

問題3:

解:

2月份:完成合同價10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000×10%=100萬元

支付工程款1000萬元×90%=90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900萬元,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100萬元

3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00×10%=120萬元

支付工程款1200萬元×90%=108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900+1080=1980萬元,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100+120=220萬元

4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00×10%=120萬元

支付工程款1200萬元×90%=108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1980+1080=3060萬元>2400萬元,

下月開始每月扣1200/3=400萬元預付款,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220+120=340萬元

5月份:完成合同價1200萬元

材料價格上漲:(140-130)/130* 100%=7.6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後價款:1200 ×(0.15+0.16*140/130 +0.25)=1255萬元

索賠款2.1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1255+2.1)×10%=125.71萬元

支付工程款(1255+2.1)×90% -400=731.39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3060+731.39=3791.39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340+125.71=465.71萬元

6月份:完成合同價800萬元

人工價格上漲:(120-110)/110* 100%=9.0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後價款:800×(0.15*120/110+0.6+ 0.25)=810.91萬元

索賠款0.28萬元,預扣質量保證金(810.91+0.28)×10%=81.119萬元

支付工程款(810.91+0.28)×90% -400=690.071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3791.39+690.071=4481.461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465.71+81.119=546.829萬元

7月份:完成合同價600萬元

預扣質量保證金600×10%=60萬元

支付工程款600×90% -400=140萬元

累計支付工程款4481.461+140=4621.461萬元

累計預扣質量保證金546.829+60=606.829萬元

問題4:

解:工期提前獎:(10+20)×10000=30萬元

退還預扣質量保證金:606.829÷2=303.415

竣工結算時尚應支付承包商:30+303.415=333.415萬元

某建安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總價6000萬元,合同工期6個月,合同簽訂日期為1月初,從當年2月份開始施工。

 (1)合同規定

 ①預付款按合同價的20%支付,支付預付款及進度款達到合同價的40%時,開始抵扣預付工程款,在下月起個月平均扣回。

 ②保修金按5%扣留,從第壹個月開始按各月結算工程款的10%扣留,扣完為止。

 ③工程提前1天獎勵10000元,推遲1天罰款20000元。

 ④合同規定,當物價比簽訂合同時上漲≥5%時,依當月應結價款的實際上漲幅度按如下公式調整:

 P=P0×(0.15A/A0+0.60B/B0+0.25)

 其中0.15為人工費在合同總價中的比重,0.60為材料費在合同總價中的比重。

 單項上漲小於5%者不予調整,其他情況均不予調整。

 (2)工程如期開工後,在施工過程中:

 ①4月份趕上雨期施工,由於采取防雨措施,造成施工單位費用增加2萬元;中途機械發生故障檢修,延誤工期1天,費用損失1萬元。

 ②5月份由於公網連續停電2天,造成停工,使施工單位損失3萬元。

 ③6月份由於業主設計變更,造成施工單位返工費損失5萬元,並損失工期2天,且又停工待圖15天,窩工損失6萬元。

 ④為趕工期,施工單位采取趕工措施,增加趕工措施費5萬元,使工程不僅未拖延,反而比合同工期提前10天完成。

 ⑤假定以上損失工期均在關鍵路線上,索賠費用可在當月付款中結清。

 (3)該工程實際完成產值見表6—19(各索賠費用不包括在內)。

 

(4)各月實際造價指數見表6—20。

 

問題:

 (1)施工單位可索賠工期多少?費用多少?

 (2)該工程預付款為多少?起扣點為多少?保修金數額為多少?

 (3)每月實際應結算工程款為多少?

 參考答案:

 問題(1)

 ①工期索賠計算:

 公網停電2天(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時間2天(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15天(業主原因);

 機械檢修1天(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工期為2+2+15=19(天)。

 ②費用索賠計算:

 防雨損失費2萬元(合同中已包括);

 公網停電損失3萬元(非承包商原因,屬業主風險);

 返工損失5萬元(業主原因);

 停工待圖損失6萬元(業主原因);

 機械修理費1萬元(承包商原因);

 趕工措施費5萬元(承包商原因);

 故可索賠費用為3+5+6=14(萬元)。

 問題(2)

 該工程預付款為6000×20%=1200(萬元);

 起扣點為6000×40%=2400(萬元);

 保修金為6000×5%=300(萬元)。

 問題(3)

 每月實際付款:

 2月份:實際完成1000(萬元);

 應支付1000×0.9=900(萬元);

 累計1200+900=2100(萬元)

 3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0.9=1080(萬元);

 累計2100+1080=3180(萬元);

 4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應支付1200-300-(300-1000×0.1-1200×0.1)=820(萬元)。

 5月份:實際完成1200(萬元)。

 材料上漲140-130/130×100%=7.69%>5%,應調整價款。

 調整後價款為:1200×(0.15+0.6×140/130+0.25)=1200×1.046=1255(萬元);

 實際付款:1255-300+3=958(萬元)。

 6月份:實際完成800(萬元);

 人工上漲120-110/110×100%=9.09%>5%;

 調整後價款:800×(0.15×120/110+0.6+0.25)=810.91(萬元);

 實際付款:810.91-300+11=521.91(萬元)。

 7月份:實際完成600(萬元);

 工期提前獎勵:(10+19)×10000=29萬元 ;

 實際付款:600-300+29=329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