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成語故事 - 結直腸癌診療規範(2010年版)的治療規範

結直腸癌診療規範(2010年版)的治療規範

1.國際通用分類:

①同時性肝轉移。結直腸癌確診時發現的或結直腸癌原發竈根治性切除術後6個月內發生的肝轉移。

②異時性肝轉移。結直腸癌根治術6個月後發生的肝轉移。

2.結直腸癌確診時合並肝轉移與結直腸癌原發竈根治術後的肝轉移在診斷和治療上有較大差異,因此本規範按“結直腸癌確診時合並肝轉移”和“結直腸癌根治術後發生肝轉移”兩方面闡述。 1.結直腸癌確診時肝轉移的診斷。

(1)對已確診結直腸癌的患者,應當進行肝臟超聲和/或增強CT影像檢查,對於懷疑肝轉移的患者加行血清AFP和肝臟MRI檢查。PET-CT檢查不作為常規推薦,可在病情需要時酌情應用。

(2)肝轉移竈的經皮針刺活檢僅限於病情需要時應用。

(3)結直腸癌手術中必須常規探查肝臟以進壹步排除肝轉移的可能,對可疑的肝臟結節可考慮術中活檢。

2.結直腸癌原發竈根治術後肝轉移的診斷。

結直腸癌根治術後的患者,應當定期隨訪肝臟超聲或/和增強CT掃描,懷疑肝轉移的患者應當加行肝臟MRI檢查,PET-CT掃描不作常規推薦。 手術完全切除肝轉移竈仍是目前能治愈結直腸癌肝轉移的最佳方法,故符合條件的患者均應當在適當的時候接受手術治療。對部分最初肝轉移竈無法切除的患者應當經多學科討論慎重決定新輔助化療和手術時機,創造壹切機會使之轉化為可切除病竈。

1.肝轉移竈手術的適應證和禁忌證。

(1)適應證:

①結直腸癌原發竈能夠或已經根治性切除。

②根據肝臟解剖學基礎和病竈範圍肝轉移竈可完全(R0)切除,且要求保留足夠的肝臟功能,肝臟殘留容積≥50%(同步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切除)或≥30%(分階段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切除)。

③患者全身狀況允許,沒有不可切除的肝外轉移病變。

(2)禁忌證:

①結直腸癌原發竈不能取得根治性切除;

②出現不能切除的肝外轉移;

③預計術後殘余肝臟容積不夠;

④患者全身狀況不能耐受手術。

2.可切除的結直腸癌肝轉移的治療。

(1)手術治療。

①結直腸癌確診時合並肝轉移。

在下列情況下,建議結直腸癌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同步切除:肝轉移竈小、且多位於周邊或局限於半肝,肝切除量低於50%,肝門部淋巴結、腹腔或其他遠處轉移均可手術切除時可考慮應用。

在下列情況下,建議結直腸癌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分階段切除:

a先手術切除結直腸癌原發病竈,分階段切除肝轉移竈,時機選擇在結直腸癌根治術後4~6周。

b若在肝轉移竈手術前進行治療,肝轉移竈的切除可延至原發竈切除後3個月內進行。

c急診手術不推薦原發結直腸癌和肝臟轉移病竈同步切除。

d可根治的復發性結直腸癌伴有可切除肝轉移竈傾向於進行分階段切除肝轉移竈。

②結直腸癌根治術後發生肝轉移。

既往結直腸原發竈為根治性切除且不伴有原發竈復發,肝轉移竈能完全切除且肝切除量低於70%(無肝硬化者),應當予以手術切除肝轉移竈,可先行新輔助治療。

③肝轉移竈切除術後復發。

在全身狀況和肝臟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對於可切除的肝轉移竈術後的復發病竈,可進行二次、三次甚至多次的肝轉移竈切除。

④肝轉移竈手術方式的選擇。

a肝轉移竈切除後至少保留3根肝靜脈中的1根且殘肝容積≥50%(同步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切除)或≥30%(分階段原發竈和肝轉移竈切除)。

b轉移竈的手術切緣壹般應當有1cm正常肝組織,若轉移竈位置特殊(如緊鄰大血管)時則不必苛求,但仍應當符合R0原則。

c如是局限於左半或右半肝的較大肝轉移竈且無肝硬化者,可行規則的半肝切除。

d建議肝轉移手術時采用術中超聲檢查,有助於發現術前影像學檢查未能診斷的肝轉移病竈。

(2)術前治療。

①結直腸癌確診時合並肝轉移。在原發竈無出血、梗阻或穿孔時推薦術前治療,方案可選FOLFOX、FOLFIRI或CapeOX,可聯合分子靶向藥物治療;壹般建議2~3個月內完成。西妥昔單抗推薦用於K-ras基因野生型患者。使用貝伐珠單抗時,建議手術時機選擇在最後壹次使用貝伐珠單抗6周以後。不建議多種靶向藥物聯合應用。

②結直腸癌根治術後發生的肝轉移。原發竈切除術後未接受過化療的患者,或者發現肝轉移12個月前已完成化療的患者,可采用術前治療(方法同上);肝轉移發現前12個月內接受過化療的患者,也可直接切除肝轉移竈。

(3)切除術後的輔助治療。

肝轉移竈完全切除的患者推薦接受術後輔助化療,建議手術前後化療時間***為6個月。術後化療方案建議可選5-FU/LV、卡培他濱、5-FU/LV/奧沙利鉑或 CapeOx方案。術前治療有效的患者建議沿用術前方案。

3.不可切除的結直腸癌肝轉移的治療。

(1)除合並出血、穿孔或梗阻等急癥需要手術切除原發竈以外的不可切除的結直腸癌肝轉移患者,應當經多學科討論,慎重選擇方案及藥物(原則同7.3.2中的術前治療)進行系統治療,創造壹切機會轉化為可手術治療。治療過程中每6-8周評估療效,壹旦達到可手術切除條件,盡早爭取手術治療。轉化為可切除的結直腸癌肝轉移患者等同於7.3.2相關原則。

(2)射頻消融。

①壹般情況不適宜或不願意接受手術治療的可切除結直腸癌肝轉移患者推薦使用射頻消融,射頻消融的肝轉移竈的最大直徑小於3cm且壹次消融最多3枚。

②預期術後殘余肝臟體積過小時,建議先切除部分較大的肝轉移竈,對剩余直徑小於3cm的轉移病竈進行射頻消融。

(3)放射治療。

無法手術切除的肝轉移竈,若全身化療、肝動脈灌註化療或射頻消融無效,建議放射治療。

(4)肝動脈灌註化療。

僅限於肝轉移竈多發且不能耐受全身化療的患者。

(5)其他治療方法。

包括無水酒精瘤內註射、冷凍治療和中醫中藥治療等,僅作為綜合治療的壹部分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