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本質概念,在各哲學中是不壹樣的,但是本質是因為各哲學對於本原的不同產生不壹樣的答案
我個人認為:
1、應當把本質和本原聯系在壹起理解,產生事物並復歸自身的本原,這裏不矛盾,例如:泰勒斯說世界的本原是水,不是指具體形態和現象界的水元素,而是壹種流動復歸的形態。又例如,德謨克利特認為世界的本原是原子,也不是指物理學的粒子,而是壹種凝聚疏散的壹種漩渦運動
2、應當把本原理解為“是其所是”(to ti en einai),也就是三因和壹或單指的形式因,是形式決定了事物的本質。“是其所是”在第壹哲學中也是常指“實體”(ousia)或“本質”(essence)
要重點理解本原,同時也要看哲學家的闡述,比如,在亞裏士多德的《實體論》中
實體與本質的意義是同壹的
實體壹詞ousia(實體)與英語es-sence(本質)
而實體的壹條:
實體,最嚴格、最原始、最根本的意義上說,是“既不述說壹個主體,也不依存壹個主體”的東西。
即主體自身是不依賴具體而是依賴自身的屬性,而且是壹個主動的,不被其他決定和被動影響的。
(摘自張誌偉《西方哲學史》9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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