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秩序的行為,可被處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並可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可被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散布謠言刑法標準: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壹條的規定,編造並故意傳播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而故意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可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可被處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綜上所述:如果散布謠言的行為侵犯了他人的名譽權或商譽,還可能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壹)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秩序的;(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秩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