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條件:
自主選拔錄取的學生應是當年參加高考的應屆、歷屆高中畢業生,政治思想品德合格、身體健康,且符合下列條件之壹者。
1.中學推薦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2.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數學、化學、物理〉省賽區二等獎以上者〈含二等獎〉。
3.高中階段在省級數學、物理、化學、英語、計算機和作文競賽中獲兩個以上獎項者。
4.具有某項專、特長的考生(我校藝術特長生、體育高水平運動員招生項目的考生請查看本網站相應招生簡章)
二、報名程序:
A、中學直接推薦(江蘇、浙江、北京、天津、上海):學生使用我校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的網上報名系統,按照系統要求填寫並打印《上海財經大學優秀推薦生報名表》,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由中學統壹交回我校招生辦公室。網上登錄填寫信息時間為2009年12月1日-2009年12月15日。
B、自薦考生(符合上述2、3、4條件者):考生直接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的網上報名系統,填寫信息提交後打印《上海財經大學自主選拔錄取報名表》,經中學蓋章後,連同有效的獲獎證書復印件於2009年12月25日前郵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網上報名時間為2009年12月1日-2009年12月25日。
三、測 試:
1.測試內容:
文化測試:數學,英語
2.測試通知:
A、被中學推薦的考生:直接參加我校舉行的文化測試,測試時間以準考證為準。準考證辦理請查閱《上海財經大學優秀推薦生報名卡》上的信息。
B、自薦考生: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報名材料進行初審,請已報名的考生於2010年1月5日至2010年1月10日以原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本網站,獲取我校的反饋信息。初審合格的學生可下載準考證及測試通知(過時不下載準考證及測試通知者將被認作自願放棄測試)。
咨詢電話:021-65904372
地 址:上海市國定路777號 郵政編碼:200433
註釋:
壹.1.學校推薦的可以直接參加自主招生考試。
2.網上報名的必須符合以上2.3.4.條件之壹(得過獎的或有藝術,體育特長)。還要通過初審,才能考試。
二.考到A檔的:高考分數到當地壹本線就會被上財錄取,且+10分選專業。
B檔的:高考分數到當地上財錄取分數線會被上財錄取,+5分選專業。
2010河北的上財錄取分數線:文593 理630
三.考試科目:數學(類似於高中奧數),英語(高中英語,必須筆試和口語非常好)
每年考題都不壹樣,各大學的自主招生考題是不外泄的,能搞到的也是假的。
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實施方案(非上海市)
華東理工大學地處人文薈萃、海納百川的大都市——上海,是直屬於教育部的全國重點大學,是建有研究生院的全國56所學校之壹,是“985優勢學科創新平臺”和國家“211工程”重點建設高校,並獲準實施“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也是教育部批準首批實施自主選拔錄取改革的22所高校之壹。
我校是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準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授予權的單位,形成了學士、碩士、博士和博士後相配套的高層次人才培養體系,成為國家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壹。
根據教育部關於“深化高招改革,擴大招生自主權”的精神,2010年我校繼續進行本科自主選拔錄取工作。為了選拔出學習成績優秀、綜合素質突出或有特色和專長的中學生,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招生“陽光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壹、申請條件(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申請對象為除上海市以外的優秀理科應屆高中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考生可由所在中學向我校推薦,也可向我校自薦(自薦考生的學習成績、獲獎證書復印件須經所在中學蓋章確認方為有效)。
1.高中階段在省級重點中學就讀,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15%;就讀於區縣重點中學,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10%的考生;就讀於普通中學,學習成績特別優秀,年級排名前5%的考生。
2.獲省級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幹部的考生。
3.高中階段在國際競賽中或全國性重大比賽中獲獎,或獲省級單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信息學)二等獎以上的考生。
4.某學科學習成績特別優異,表現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二、報名、考核及確定名單
1.網上報名:考生登陸我校本科招生網“網上報名系統”報名。考生在網上填寫相關信息並提交後打印由系統生成的“華東理工大學2010年自主選拔錄取申請表”。
2.書面材料寄送:打印的申請表,高中階段獲獎證書復印件,高中階段學習成績原始記錄復印件,其它相關證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張(包括申請表上的1張)。
將以上材料經中學蓋章確認後在規定的時間內寄到我校招生辦公室,所有申請者遞交的申請材料壹律不予退還。
3.我校對考生提供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初審合格的考生可參加我校自主選拔錄取文化測試,考生可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
4.文化測試科目:數學、英語、物理、化學。
5.根據考生文化測試成績及其綜合素質,經學校專家考核小組審核,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討論後確定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部分未獲得我校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優秀考生,可作為我校優秀推薦生。
6.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的考生名單按教育部的有關規定予以公示,並及時將考生數據庫上傳至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
三、錄取優惠政策
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必須參加高考,以第壹誌願填報華東理工大學,否則其資格自動取消(若考生所在省級招辦對自主選拔錄取另有規定,則按省級招辦規定辦理)。考生高考投檔成績達到我校投檔線者,滿足其專業誌願(不包含中外合作專業);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在我校投檔線以下、考生所在省重點本科線以上者,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由學校統壹安排專業。
四、監督與實施
自主選拔錄取工作在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和校招生監督小組的全過程監督下進行,由校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實施。
監督電話:021-64252688。
五、時間安排及相關說明
1.網上報名:2009年11月25日~12月16日。
2.學校收取書面材料截止日期:2009年12月23日(以收件日郵戳為準)。
3.查詢初審結果及下載準考證:2010年1月15日~19日。考生可通過我校網上報名系統查詢初審結果和考點安排,考點根據考生分布情況確定。初審合格的考生須下載並打印準考證、粘貼照片(照片與申請表上的照片壹致),準考證須由所在中學蓋章確認方為有效。
4.文化測試及繳費:2010年1月24日。測試時須出示身份證、準考證,獲獎者須出示獲獎證書原件等材料,繳納報名考試費120元,其它註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5.測試結果查詢:2010年3月下旬。
六、聯系方式:
通訊地址:上海市梅隴路130號研究生樓14層,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200237)
電話:021-64252763 傳真:021-64253762
電子郵件:zsb@ecust.edu.cn 本科招生網:/
七、本方案解釋權屬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華東理工大學招生辦公室
2009年11月
註釋:1.獲得自主選拔錄取資格考生,必須參加高考,必須第壹誌願填報華東理工大學
2.高考分數在省重點本科線以上的,只要願意服從專業調劑,都會被華東理工錄取。
華東理工歷年錄取分數
年份 省市 批次 科類 最高分 平均分 最低分 重點線
2009 河北 第壹批 理科 628 616.1 611 569
2008 河北 第壹批 理科 629 593 582 552
2007 河北 第壹批 理科 648 621.4 597 587
2006 河北 第壹批 理科 637 618.4 609 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