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密斯用英語說是Smith。
壹、讀音:/sm?θ/。
二、例句
1、Smith?and?Jones?met?in?last?year's?final.史密斯和瓊斯在去年的決賽中相遇。
2、Smith?met?Jones?in?last?year's?final.在去年的決賽中,史密斯與瓊斯交鋒。
3、People?were?surprised?that?Smith?was?omitted?from?the?team.人們感到驚訝,史密斯竟未列入該隊。
4、Do?you?mean?Ann?Smith?or?Mary?Smith?妳是說安?史密斯,還是說瑪麗?史密斯?
5、Mrs?Smith?has?just?won?2million─yes!─?2million!史密斯夫人剛剛贏了200萬英鎊——壹點沒假!整整200萬英鎊!
6、His?name?is?Tom?Smith.他的名字叫湯姆?史密斯。
三、英語
1、英語(英語:English)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西日耳曼語支,最早被中世紀的英國使用,並因其廣闊的殖民地而成為世界使用面積最廣的語言。英國人的祖先盎格魯部落是後來遷移到大不列顛島地區的日耳曼部落之壹,稱為英格蘭。
2、這兩個名字都來自波羅的海半島的Anglia。該語言與弗裏斯蘭語和下撒克森語密切相關,其詞匯受到其他日耳曼語族語言的影響,尤其是北歐語(北日耳曼語),並在很大程度上由拉丁文和法文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