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生育辦公室主要職責
1、全面完善人口與計劃生育各項工作規章和制度,模範遵守計劃生育管理工作人員和節育技術人員職業道德規範。
2、實行目標管理崗位責任制,定崗定責,做到崗位有人、責任分明、相互協作、任務落實。
3、建立月例會、月報表制度與計劃生育專幹包村、進村入戶訪問制度,做到情況明、數字清,並按時、準確填報統計報表。
4、掌握總人口數量、結構和育齡夫婦的婚姻、生育、節育狀況及其變動過程,實施對育齡夫婦婚、孕、產、育各期的服務。
5、宣傳和貫徹落實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開展人口國情教育、普及人口與計劃生育基礎知識。
6、 編報並實施人口計劃,負責壹孩生育指標審批,二孩生育指標初審、上報。對核準的生育指標要落實到戶到人。
7、開展婚育、節育技術服務,做好婚育管理和優生優育、生殖保健咨詢、避孕藥具的發放工作。
8、辦公室工作人員應參加上級部門組織的業務培訓,並建立業務學習制度。
9、堅持對村、組及計生專幹的工作狀況經常進行檢查和年度考核,並主動接受主管部門的考核評審。
10、做好違法生育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工作。嚴格執行計劃生育條例和征收程序。
11、指導各村社區對避孕藥具的管理工作,做好藥具計劃和發放。
12、實行流入人口與常住人口計劃生育同管理同服務,做好流動人口信息交換工作,做好驗證、登記建卡、發放工作。
13、加強信息化建設,做好計劃生育各項基礎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工作。
14、承辦鎮黨委、鎮政府和上級計生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五條 國務院領導全國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
第六條 國務院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全國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計劃生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計劃生育工作和與計劃生育有關的人口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有關的人口與計劃生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