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外支出是指與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無關的支出,也被稱為非經常性損益。這些支出通常不是企業正常運營所產生的費用,而是企業從事其他業務或非業務活動而產生的支出。
1、營業外支出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非經營性損失:如自然災害、事故、盜竊等造成的財產損失。處置資產損失:當企業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或其他投資時,如果其收回價值低於其賬面價值,就需要計入營業外支出。
2、資產減值損失:當企業的資產價值下降,無法收回其預期收益時,需要計提資產減值準備,而相應的減值損失則計入營業外支出。營業外罰款和賠償:企業因違法行為或違約行為而受到罰款或賠償時,這些費用會計入營業外支出。
3、營業外支出通常與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無關,會對企業的利潤產生影響。因此,在財務分析和評估企業經營狀況時,需要將營業外支出與營業收入和營業成本分開考慮。重組和重組相關費用:當企業進行業務重組、並購、分立或關閉分支機構等活動時,可能需要支付相關費用。
4、捐贈和慈善支出:企業為社會公益事業做出的捐贈或慈善支出也會計入營業外支出。訴訟及解決糾紛的費用:企業因涉及訴訟或其他法律糾紛而產生的律師費用、訴訟費用等支出會計入營業外支出。
5、特殊政策性支出:根據國家或地方政府的特殊政策,企業可能需要支付特殊政策性支出,如環境保護費、節能補貼等,這些支出會計入營業外支出。無形資產使用權費:企業使用他人的無形資產,如專利、商標、版權等,需要支付使用權費,這些費用會計入營業外支出。
6、其他非經營性支出:除以上列舉的情況外,企業還可能因某些特殊原因產生壹些非經營性支出,如政策調整、自然災害救災支出等。營業外支出通常是壹次性的、不可預見的,對企業的經營業績會產生壹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