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戶辦理流程是:
1、若入戶人為新生兒,則流程是,提出申請、審查、予以登記。且壹般需要在出生後壹個月內辦理;
2、若入戶人為戶籍轉移人員的,則流程是,申請入戶準遷、辦理戶籍遷出、申請入戶登記等。
小孩子上戶口需要攜帶的材料有: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新生兒入戶通知單》。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
準備好上述證件後,就可以去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戶籍科申領《新生嬰兒落戶申請表》,根據派出所工作人員的指示填好相關內容,戶口就辦好了。
辦理市內戶口遷入,應持下列證明證件到其戶口遷入地派出所辦理:
1、遷入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及市內戶口遷移證。
2、新立戶的要有房管部門出具的住房證明或房屋產權證明。
3、遷入農村地區的農業人口要有遷入地鄉鎮政府和村委會同意遷入的證明。
4、遷入非直系親屬戶內的,應征得遷入地派出所同意後,再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遷出戶口需要以下條件:
1、公職人員調動遷移,錄用公務員遷移,國(省)屬單位內部調動人員遷移。隨軍家屬遷移。
2、有產權房屋居住遷移。單位安排.分配住房居住遷移。租賃政府產權房屋居住遷移。
3、學校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錄用.招聘遷移。學生畢業,退學,休學回原籍遷移。
4、靠遷移,父母投靠子女遷移。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成年未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成年已婚子女投靠父母遷移。
需要攜帶的證件:
1、夫妻雙方有效身份證。身份證的信息要和戶口本上的信息壹致,小編同時建議辦理上戶的父母多帶幾份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復印件,因為派出所可能會要求留底。
2、夫妻雙方的戶口本、結婚證。如果夫妻雙方的戶口不在壹起,雙方可以自行選擇讓孩子跟著父親的戶口還是母親戶口,落在哪方戶口就要去哪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上戶手續。
3、醫院出具的《出生醫學證明》。
4、《新生兒入戶通知單》。這個證明需要家長帶著事先準備好出生醫學證明,到所在的居委會開具。
5、蓋有街道計劃生育部門準予入戶章的生育服務證(此證由計劃生育部門簽發)。
小孩子上戶口的註意事項如下:
1、新生兒在出生壹個月內(各地政策不同,有些地方不壹定是60天),拿著計劃生育服務手冊、父母雙方身份證(媽媽不去要提供媽媽授權爸爸簽字的委托書)以及出生腳印紙,到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現在都是機打的了,壹定看清楚相關的證件號是否都正確省的到了戶政中心因為號碼不對,產生其他的麻煩。
2、寶寶的戶口可以隨爸爸壹方或者媽媽壹方,去給寶寶上戶口的時候壹定要帶齊父母的身份證、戶口本、準生證、還有寶寶的出生證明。
3、帶齊這些東西就可以去戶政部門給寶寶上戶口了,現在新生兒都有自己的身份證號了,還有就是獨生子女光榮證也壹起辦了。公安派出所申辦手續,父母雙方均為本市居民的新生嬰兒在出生後壹個月內,由嬰兒父母或監護人憑《出生醫學證明》、嬰兒父母的《結婚證》和《戶口簿》,向嬰兒父親或者母親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報出生登記(隨父報出生的,必須攜帶母親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中華人民***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
第十八條
國家提倡適齡婚育、優生優育。壹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條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少數民族也要實行計劃生育,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夫妻雙方戶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間關於再生育子女的規定不壹致的,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