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險,字面意義就是承擔巨大風險的活動。但相對的,風險大、收益也大,冒險給人帶來的成就感、經歷、滿足感,值得人們為此而承擔風險。冒險並不是全部威脅生存的,甚至是有助於人類的生存。冒險吃下第壹顆果實,換來的是“這個果實能吃”的巨大的食物儲備;冒險開拓壹片荒原,換來的是“這塊地能耕作”的巨大空間。如此種種。當初哥倫布要是不冒險,還會有今天的美利堅麽?從生物學角度來說(我不是專業的,隨便扯扯),當壹個種群陷入困境(比如食物缺乏、自然災害等),那麽冒著風險遷移的個體可能就會活下來。至於做“危險系數很高但是不必要”的事情,可能是出於好奇心吧。好奇心也是十分重要的、有助於人類生存的心理。
滿意請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