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免稅收入主要有18種,符合條件的情況下均可以免稅。主要項目有:省級以上獎金;國債和國家發行的金融債券利息;獨生子女費;執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托兒補助費;按規定報銷的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從福利費或工會經費中支付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民政部門支付的救濟性補助;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保險賠款、撫恤金;軍人的轉業費、復員費;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按照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提取並向指定金融機構實際繳付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基本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殘疾、孤老人員和烈屬個人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所得等。
《中華人民***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壹條 為了加強稅收征收管理,規範稅收征收和繳納行為,保障國家稅收收入,保護納宏和稅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凡依法由稅務機關征收的各種稅收的征收管理,均適用本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征或冊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衫絕宏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