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意思不同
1、辯論:
(1)對不同的觀點,雙方展開爭論。
(2)法律上指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事實和爭議的問題,提出各方的主張及其證據,互相進行辯駁,以維護各方合法權益和主張的訴訟制度。辯論是開庭審理的必經程序。
2、辨論:
(1)把對人進行考查後所作的鑒定加以認真分析。
(2)辨析論說。
二、出處不同
1、辯論:魯迅 《書信集·致鄭振鐸》:“此種辯論,毫無用處,倒不如閑坐的好。”
2、辨論:冰心 《我們太太的客廳》:“我們的太太在客人前極口替她揄揚,辨論,說她自然,豪爽,她自有她真正的美!”
三、側重點不同
1、辯論:指現實中用口與人爭論。
2、辨論:指思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