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課課時規定:小學1~2年級每周4課時。小學3~6年級和初中每周3課時。高中階段教育(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每周2課時。普通高等學校1~2年級每周為2課時。
省教育廳等4部門聯合制定並印發《關於強化學校體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全面發展的實施意見》,要求各校堅持課堂教學與課外活動,確保學生每天鍛煉壹小時。
要求以興趣為引導,註重因材施教和快樂參與,為學生養成終身體育鍛煉習慣奠定基礎; 面向全體學生,廣泛開展普及性體育活動、課余訓練和運動競賽。
北京市教委正式發布《關於全面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學校體育工作的行動方案》和《北京市加強中小學體育增強學生體質健康二十條措施》。文件明確要求“嚴格執行學校體育課程設置的硬性要求”和“註重保證學生每天在校壹小時和校外壹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的基礎上,在《中小學體育二十條》提出了更為具體的要求。
北京基礎教育階段鼓勵每天開體育課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鼓勵基礎教育學校每天開設1節體育課,小學每周開設5節體育課,初中每周開設4-5節體育課,高中每周開設3-5節體育課,不能以任何方式擠占體育課。每天,學校要安排至少25分鐘的課間體育活動。在沒有體育課的當天,安排不少於45分鐘的課外鍛煉,多利用“三點半”的課後服務,讓學生自主開展體育活動。有硬性要求保證中小學生每天在校至少鍛煉壹小時,課間和午休時間不計入學生課外體育鍛煉時間。
法律依據: 《學校體育工作條例》 第二十七條 對違反本條例,有下列行為之壹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令其限期改正,並視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員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行政處分: (壹)不按規定開設或者隨意停止體育課的;
(二)未保證學生每天壹小時體育活動時間(含體育課)的;
(三)在體育競賽中違反紀律、弄虛作假的;
(四)不按國家規定解決體育教師工作服裝、糧食定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