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彈琵琶
彈琵琶是從明朝開始實施的酷刑,這裏的琵琶不是指樂器,彈琵琶是用鋒利的刀把犯人的肋骨壹根壹根地砍下來,因為肋骨在古時也叫琵琶骨,因此叫彈琵琶。
二、菹醢
菹醢就是把人砍成肉泥。這種刑罰據說是上古時期的兩個暴君桀和紂發明的,從漢朝以後已經沒有把菹醢列入刑罰中,但是這個酷刑沒有被真正廢除,因為在曹魏時期還會用這個刑罰來懲罰犯了大錯的人。
三、梳洗
這個梳洗不是指洗澡梳妝,而是指殘酷的刑罰。這個刑罰是劊子手先脫去犯人的衣服,把犯人放置在鐵床上,用滾燙的開水澆到犯人的身上,然後用鐵質的刷子把犯人身上的肉梳下來,壹直到犯人咽氣。這個酷刑是朱元璋發明的,靈感大概來源於民間殺豬的辦法,先用開水燙壹遍豬身去毛,然後可以輕松地把皮肉刷下來。這個酷刑在實際操作時犯人壹般是等不到皮肉刮凈就已經死掉了,和淩遲這個酷刑差不多,相當殘忍。
四、具五刑
具五刑是從我國古代秦漢時期開始流行的壹種殘忍的刑罰。這個刑罰會先刺字在犯人的臉上,然後會把犯人的鼻子割掉,再把犯人的左右腳砍掉,接著使用竹板或者鞭杖把犯人打死,打死以後還要把犯人的頭砍下來掛在木桿上給人看,再把屍體剁爛拿到市場上去賣。如果犯人還犯了誹謗罪的話還會先割掉他的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