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看妳和妳表侄女兒的旁系血親關系,是要以最長那代算起的,所以,是以妳表侄女兒,也就是妳舅舅的孫女為準,她是第四代,妳們之間的旁系血親關系,就是第四代.
至於妳媽媽的表哥的兒子,也就是妳表舅的兒子,得分兩種情況:
如果是親表關系,即他們各自的父母中,有屬於同胞兄弟姐妹的,那麽,妳和妳表舅的兒子就剛好是第四代.
如果他們各自的父母中,並沒有同胞,已經是表親了,那妳和妳表舅的兒子就是五代以上.
教大家壹個簡單的倒推算方法,死記下來:
從自己和對方算起是第壹代;
各自的父母是第二代;
……
壹直推到屬於夫妻關系的那壹代為止,是第幾,就是第幾代.
簡單例子:我和我親姨表妹妹是第壹代;我媽媽和我姨媽(她們假設是同胞)是第二代;到我姥爺和姥姥就是夫妻了,是第三代,他們倆是這個親屬系列的血親源頭,所以,就到此結束.
那麽,我和我親姨表妹妹就只有三代,屬於三代內旁系血親,不能結婚.而我們的再下壹代,就是第四代旁系血親,可以結婚.
如果涉及到隔代、岔輩,以輩分小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