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礦石
礦石是指從礦體中開采出來的可直接被利用或可從中提取有用組分的礦物集合體。它通常由礦石礦物和脈石礦物兩部分組成。礦石礦物是指礦石中可以被利用的有用礦物;礦石中夾雜有某些目前還不能利用的礦物稱為脈石礦物,如銅礦石中的石英、方解石等。脈石礦物通常在礦石處理過程中被廢棄,但是隨著冶煉技術的提高,壹些目前不能利用的脈石礦物將來可能變為礦石礦物。
(二)礦石的品位
礦石品位是指礦石中所含有用組分(元素、化合物或礦物)的單位含量。它是衡量礦石質量的主要標誌。其表示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以礦石中有用金屬的質量百分含量表示。如鐵礦石的品位為60%,表示在100t鐵礦石含有60t金屬鐵。
(2)以礦石中有用化合物的質量百分含量表示。如鋁、磷等礦石以其Al2O3、P2O5的質量百分含量表示。
(3)對某些貴金屬、稀有金屬的品位常用g/t或mg/t表示。如金礦石品位為5g/t,即每噸金礦石含有5g金。
(4)對砂礦床常用mg/m3、g/m3、kg/m3表示。
壹般來說,礦石中含有用組分品位越高,則該礦石的質量越好。礦石與巖石的區別,在於其中有用組分的最低工業品位,即適用於最低工業要求且可被人們開采和利用的有用組分的百分含量。達到最低工業品位並能被開采和利用的稱為礦石,否則就是壹般的巖石。簡言之,礦石就是壹種可利用的特殊巖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