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產稅新政策具體如下:
1、個人所有非營運用的房產可以享受免稅,企業創辦的用於自用各類學校、幼兒園等教育機構以及醫院可以享受到免稅;
2、經過房屋管理部門和主管部門壹致鑒定的危房、停止使用的房產,經市縣政府批準可以免征房產稅,對於社會團體或者個人力量興辦的福利性、非營利性老年服務機構可以暫免房產稅。按照規定,施工企業可以享受的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免稅優惠包括:
(1)按照規定,經批準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稅5年至10年。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用地以土地管理機關出具的證明文件為依據確定;具體免稅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確定;
(2)企業辦的學校、醫院、托兒所、幼兒園,其用地能與企業其他用地明確區分的,可以比照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事業單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稅;
(3)按照規定,對於企業征用耕地,凡是已經繳納了耕地占用稅的,從批準征用之日起滿壹年後開始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繳納耕地占用稅的應從批準之次月起征收城鎮土地使用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
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壹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