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球舞直接源於古代“踢鞠”、“蹴鞠”遊戲。“踢鞠”早在《戰國策》、《漢書》就有的記載。“蹴鞠”由我國北方傳入,唐代更在宮廷和漢族民間廣泛流行。唐太宗、唐玄宗都喜歡“蹴鞠”。唐·封演《封氏聞見錄》:“開元、天寶中,玄宗數禦樓,觀打球為事。能者左索右拂,盤旋婉轉,殊可觀。”
“踢鞠”在我國北方流傳既久,後由宮廷傳人民間,並逐漸衍化、發展成舞蹈形式。
宋、元南戲泉州梨園戲古劇目《鄭元和》(亦名《李亞仙》)中保留有“亞仙踢球”的場面,人物有旦扮亞仙,醜扮李媽,四小旦扮女伴,凈扮持球者,***七人。情節為鄭元和赴試途中在蘇州遇名妓李亞仙,為亞仙的美貌和真情傾倒,是日來到亞仙所在卑田院,鴇母李姐招呼亞仙及眾妓為鄭元和舞弄《踢球舞》。 其舞蹈即直接保留了唐代宮廷“踢鞠”遺風。
泉州高甲戲《搶盧俊義》中的《踢球》,也輾轉繼承了宋時市井的民風民俗。
類似演化和舞種,在其他省市的農村,也可以找到蹤跡。如安徽省的宿松、太湖壹帶,漢族民間舞蹈中的《拋球舞》,早先也是該地民間戲劇文南詞《蘇文表借衣》中的《浪子踢球》舞蹈。《浪子踢球》表現壹紈絝子弟在妓院和妓女們打情罵俏的情景,與泉州梨園戲鄭元和在妓院觀李亞仙等舞彩球的情節相似,但二者在舞蹈風格和套路上卻有明顯的區別。安徽的《拋球舞》表演壹般為三人,其中男性執球者所持彩球上連綴著壹條約3米長的紅綢,舞球者把球拋 出,再借紅綢拉回,該此表現球的旋轉變化,與泉州《踢球舞》通過球上連著的長長的手柄自由翻弄的套路、動作和韻律有很大不同。這是兩個舞蹈風格上的最大差別。除此之外,《拋球舞》女演員壹手捏手巾,壹手持扇,泉州踢球女手中不持任何道具。但前者踢球時使用肘、膝、腳擊球的動作特色,與泉州踢球女手捧、肘托、膝碰的動作基本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