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生產能力可分為:小型、中型和大型。
小型,即生產率在40t/h以下;
中型,即生產率在40~400t/h;
大型,即生產率在400t/h以上。
2.按搬運方式(遷移方式)可分為:移動式、半固定式和固定式。
移動式,即料倉和攪拌鍋自帶輪胎,可隨施工地地點轉移,適用於縣鄉公路和低等級公路工程;
半固定式,即將設備裝置在幾個拖車上,在施工地點拼裝,多用於公路施工;
固定式,即將設備作業地點固定,又稱瀝青混凝土加工工廠,適用於工程集中、城市道路施工。
3.按工藝流程(攪拌方式)可分為:連續滾筒式和間歇強制式。
連續滾筒式,即采用連續不間斷的攪拌方式生產,骨料的加熱烘幹和混合料的攪拌在同壹個滾筒中連續進行;
強制間歇式,即骨料的加熱烘幹和混合料的攪拌是強制周期性進行的。設備壹鍋壹鍋分開攪拌,每攪拌壹鍋為45秒到60秒,產量隨設備型號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