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規定的條件
軟件的可靠性定義中,規定的條件是指軟件投入運行需要的軟、硬件環境。軟件環境包括軟件運行的操作系統、應用程序、編譯系統、數據庫系統等;硬件環境包括CPU、Cache、Memory、I/O設備等。
(2)規定的時間
軟件可靠性只在軟件的運行時間內被體現出來。因此,規定的時間指軟件系統投入運行後計算機系統掛起和工作的累計時間。
(3)完成規定的功能
完成規定的功能指軟件不發生失效、無偏差地完成預期的功能。想要準確度量軟件可靠性就必須首先明確它的功能。
擴展資料
通過軟件可靠性測試可以達到以下目的:
(1)發現軟件中影響可靠性的缺陷並修正,以實現可靠性增長
(2)驗證軟件可靠性是否達到既定標準
(3)估計和預測軟件可靠性水平
軟件可靠性測試的實用價值就在於它是提高軟件可靠性和定量評定軟件可靠性水平的關鍵技術。其難點和核心在於測試用例的設計和生成,它決定著軟件測試質量的高低。
—軟件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