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規定所稱大型群眾性活動,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面向社會公眾舉辦的每場次預計參加人數達到壹千人以上的下列活動:
(壹)體育比賽活動;
(二)演唱會、音樂會等文藝演出活動;
(三)展覽、展銷等活動;
(四)遊園、燈會、廟會、花會、焰火晚會等活動;
(五)人才招聘會、現場開獎的彩票銷售等活動。
影劇院、音樂廳、公園、娛樂場所等在其日常業務範圍內舉辦的活動,不適用本規定。第三條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承辦者負責、政府監管的原則。
主辦者直接承辦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應當依法履行承辦者的安全責任。
鼓勵應用數字化手段提高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水平。第四條 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工作協調機制,督促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職責,協調、解決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第五條 市公安機關負責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區、縣(市)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管理工作。
相關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按照下列規定,依法履行相應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職責:
(壹)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的生產安全進行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加強監督管理;
(二)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中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以及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管理;
(三)文化主管部門負責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監督管理;
(四)體育主管部門負責體育賽事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五)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中使用的臨時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
(六)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負責對占用城市道路等公***場地舉行的大型群眾性活動以及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市容環境、戶外廣告設施等進行監督管理;
(七)衛生健康主管部門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中公***場所衛生的監督管理,對活動場所及其周邊病媒生物控制情況開展監督,並指導承辦者開展疫情防控、現場應急救護工作;
(八)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內河通航水域內水上水下活動管理,並根據需要負責大型群眾性活動公***交通保障工作;
(九)氣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提供與大型群眾性活動相關的氣象服務以及大型群眾性活動中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的安全檢查等工作;
(十)消防救援機構負責指導承辦者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準備工作,對大型群眾性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十壹)其他相關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分工,依法做好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相關工作。
公安機關應當會同相關管理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建立健全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信息通報和執法協作機制。第六條 本市鼓勵與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有關的從業單位組織成立行業協會,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在相關部門指導下組織制定行業規範,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活動,指導會員建立安全責任制度,提高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水平。第七條 本市大型群眾性活動按照風險程度實行安全等級管理制度。
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對承辦者開展安全等級評估工作進行指導和服務。
承辦者應當根據大型群眾性活動方案、疫情防控要求、安全等級評估標準和安全工作規範,開展安全等級評估,形成書面評估報告。
大型群眾性活動的安全等級由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在承辦者自評的基礎上確定。第八條 承辦者應當根據安全等級評估報告,按照安全工作規範編制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實施安全許可的公安機關應當對承辦者進行指導。
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工作方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壹)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及組織方式;
(二)安全工作人員的組織體系、數量、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誌;委托其他單位開展安全保障工作的,應當提供安全工作服務協議等與其他方訂立的與安全工作相關的協議;
(三)活動場所消防安全措施;
(四)活動場所現場平面圖、與場地容量相匹配的預計參加人數;
(五)治安緩沖區等各類功能區的設定及其指示標識;
(六)門票、證件的樣本、防偽措施,入場人員的票證查驗措施等;
(七)安全檢查措施,包括安全檢查設施設備及專業安檢人員投入等;
(八)交通組織方案,包括車輛停放、疏導等措施;
(九)現場秩序維護,人流監測、管控、疏導等措施;
(十)應急救援、救護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