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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貸款是用於補充工業和商業企業的流動資金的貸款,壹般為短期貸款,通常為9個月,最多不超過壹年,但也有少量中長期貸款。這類貸款是商業銀行貸款的主要組成部分,壹般占貸款總額的三分之壹以上。
商業貸款又稱個人住房貸款,是中國人民銀行批準設立的商業銀行和住房儲蓄銀行,為城鎮居民購買自用普通住房提供的貸款,執行法定貸款利率。北京市多家商業銀行都有此項業務,如建行、農行。申請貸款手續也基本壹致。
個人住房商業性貸款是銀行用其信貸資金所發放的自營性貸款。具體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購買本市城鎮自住住房時,以其所購買的產權住房(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方式)為抵押,作為償還貸款的保證而向銀行申請的住房商業性貸款。(抵押貸款是商業性貸款中的壹種貸款方式)。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是我國公民因購買商品房而向銀行申請的壹種貸款,有關銀行規定,凡符合下列兩種情況之壹的,即可申請貸款品種:壹是參加住房儲蓄的居民;二是住房出售商和貸款銀行有約定,由房地產擔保企業為居民購房貸款向銀行提供提保。
住房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的區別如下:
1、貸款利率不同,公積金貸款利率會比商業貸款利率低;
2、貸款的主體不同,住房公積金貸款主體是有公積金賬戶的職工,商業貸款是針對任何主體;
3、風險承擔主體不同,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商業貸款風險由自己承擔。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