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鐘樓和鼓樓的起源:
古人劃壹晝夜為十二時辰,分別以地支(子醜寅卯)序之,每個時辰相當於今日的兩個小時。以圭表或銅壺測得時辰,便擊鼓報時,以便讓民眾知曉。
但鼓聲傳的範圍有限,齊武帝( 483 年- 493 年)時,為使宮中都能聽見報時聲,便在景陽樓內懸壹口大銅鐘,改為只在晚上擊鼓報時,首開先河。為了使鐘聲傳播更遠,除了銅鐘越鑄越大之外,還建較高的鐘樓,與鼓樓相對,朝來撞鐘,夜來擊鼓。
2、鐘樓和鼓樓的用途:
城樓報時,敲鐘擊鼓,歷朝歷代每有規定。如唐代實施晨鐘暮鼓,鼓響,城門關閉,實行宵禁;鐘鳴,城門開啟,萬戶活動。老百姓都習以為常。
擴展資料:
漢代的“晨鼓暮鐘”與唐代的“晨鐘暮鼓”
中國的鐘鼓樓起源於漢代。據史籍記載:漢代已有“天明擊鼓催人起,入夜鳴鐘催人息”的“晨鼓暮鐘”制度,只是至今我們還沒有見到漢代現存鐘鼓樓的報道。按照鐘鼓樓建立的地點或用途來分類,鐘鼓樓大致有兩種:
壹種鐘鼓樓建在宮廷或廟寺大門之內的兩側,或宮墻後側。宮廷中建造的鐘鼓樓始於隋代,止於明代。唐、宋時期的長安、開封都是繁華的都城。當時,城邑實行裏坊制,即以裏坊為各自獨立管理單位。每個裏坊圍以城墻,在四面或兩面設坊門,定時開啟。
而在宮城正門上設置鐘鼓,作為全城的司時中心,皇宮的管理者早晚根據鐘鼓聲開啟宮門,城裏的裏坊管理者早晚也根據鐘鼓聲開啟各自的坊門。後來,宋代對裏坊制進行了開放性改革,但鼓鐘制度卻延續了下來 。
自唐代起,鼓鐘報時制度改為了“晨鐘暮鼓”。直到元代,統治者也在北京宮城之北建了鐘樓和鼓樓。唐代寺廟內也設有鐘和鼓,到了元、明時期發展為鐘樓、鼓樓,兩者相對而建,專供佛事之用,擊鼓的方法是:早上先敲鐘後擊鼓,晚上先擊鼓後敲鐘。
另壹種鐘鼓樓建在城邑的中心地帶,為的是讓鐘鼓發出的聲音傳播到極致,使城邑的每壹個角落都可以清晰地聽到。開封“晨鼓暮鐘”的設置方式,應該是延續了漢魏時期城邑的鼓鐘報時方式。
鐘和鼓最早本是古代樂器,漢代以後才逐漸作為報時或報警之用。此外,封建王朝還將其作為舉行朝會、慶典時,節制禮儀的司樂來使用。
中國古代城邑作為司時的公***性樓閣建築,多為兩層,三層以上建築較少。古代鐘鼓制作很有講究,且聲音洪亮,傳播久遠。據說,在夜深人靜之時,遠在45公裏之外的尉氏縣都可以聽到開封城裏的鐘聲。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