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不簽字的,不發駕駛證;但現在,科目考試完成後,在考試系統中有記錄。如果及時向教練和考試機構報告,成績不會被取消。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
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考試員證。
各科考試報告單應由申請人和考官簽字。無簽名的機動車駕駛證不予核發。
考試不簽字的,不發駕駛證;但現在,科目考試完成後,在考試系統中有記錄。如果及時向教練和考試機構報告,成績不會被取消。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三十八條規定:
從事考試工作的人員應當持有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頒發的考試員證。
各科考試報告單應由申請人和考官簽字。無簽名的機動車駕駛證不予核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