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計提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代繳個人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會計分錄的基本原則:
1. 分錄的構成:會計分錄是會計記錄的基本形式,由借方和貸方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會計科目構成;
2. 借貸平衡:每壹筆會計分錄的借方金額總和必須等於貸方金額總和;
3. 反映經濟業務:會計分錄必須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的經濟業務;
4. 遵循會計原則:會計分錄應遵循會計的基本原則和具體規定。
綜上所述,單位代繳個稅的分錄為: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薪金,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貸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
《稅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