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按照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原則,將國家海洋局領導管理的海警隊伍轉隸武警部隊,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同時撤收武警部隊海關執勤兵力,徹底理順武警部隊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
這標誌著武警部隊脖子以下改革正式拉開序幕。通過公布的改革細則可以看出,這次改革可謂是力度空前、涉及面非常廣泛。
毫無疑問,各警種改革具體方案壹直都是大家期待的焦點,方案最終公布解答了先前多數人的疑惑,也讓外界關於武警部隊深化改革的壹些不實猜測畫上了休止符。
通俗描述這次大刀闊斧的改革,那就是——從此以後,軍是軍、警是警、民是民。改革之後,過去那種軍警民難以區分清楚的情形將徹底成為歷史。
先前武警部隊有壹部分是警察武裝部隊,而也有部分是軍人性質,存在分工不清的問題,不利於集中統壹發揮作用。《兵役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和國的武裝力量,由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和民兵組成。現役軍人包括中國人民解放軍、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
剝離不必要的社會管理職能,退出與戰鬥力生成相悖的市場競爭領域,從根本上理清軍、警、民關系,確保執法環境中不再出現軍警民不分的問題,有利於增加其“軍”的屬性,貫徹“多能壹體有效維穩”戰略要求,發揮好其改革發展穩定的“壓艙石”作用。這也是實現國家治理體系現代化的現實需求。
很顯然,這次武警部隊改革是壹場革命性變革,不是部分體制的優化,而是整個體系的重樹。公安邊防部隊、公安消防部隊、公安警衛部隊等全部退出現役,可以說這是上個世紀100萬大裁軍之後,少有的壹次集體退出現役的情況,力度之大可想而知。
可以肯定的是全面理順領導管理和指揮使用關系的武警部隊,必然會在履行職能使命上發揮更大作用。改革完成之後,武警部隊在國家武裝力量體系之中的職能使命,將更加清晰聚焦,能夠最大限度發揮武裝部隊的組織優勢和專業優勢,在執勤、處突、反恐怖、搶險救援、防衛作戰等任務中發揮主力軍作用。在戰爭狀態下,武警部隊也將能更好地與解放軍、民兵等壹起作戰,更好地展現人民戰爭威力。
國防與軍隊改革深入進行,新的軍隊領導體制與指揮體制已經構建完畢,作為國家武裝力量建設的壹支重要力量,武警部隊雖然不屬於軍隊序列,但必然也要有全新體制與之相適應。武警部隊體制改革,與前期進行的軍隊改革是壹脈相承的,屬於國家武裝力量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務院部門領導管理的現役力量全部退出武警,更利於中央軍委對武警部隊的統壹領導指揮,更利於將其融入國家武裝力量建設大體系。
將武警部隊擔負民事屬性任務的黃金、森林、水電部隊整體移交國家相關職能部門並改編為非現役專業隊伍,這也是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理清軍地關系的實際舉措,對於軍民融合建設也是大的推動。
應該說,此次武警部隊改革力度之大、範圍之廣、影響之深前所未有,必將全面提升武警部隊現代化建設水平,開創新時代軍民融合深度發展新局面,為實現中國夢強軍夢提供強大動力和戰略支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