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三商法是相對於壹商法和二商法而言的。所謂的三商法也就是分析“以人為店鋪,無店鋪經營的多層次直銷(即傳銷)。它是壹種人員銷售。
三商法常見應用領域在(多層次直銷)傳銷行業,原始的三商法是通過以人為本傳銷商品多被非法傳銷利用。後來國家出臺相關法律,禁止了非法傳銷以及變相傳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禁止傳銷條例》 第七條 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