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註意以下問題:1.買家在簽訂合同時,壹定要檢查合同上有沒有不公正條款,壹旦發現立即當面指出,檢查清楚前不要簽字。若遇到在沒有雙方簽字蓋章的情況下,合同上的塗改是無效的,如果房東拒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款項,可以申請走法律程序。2.二手房交易以來,產權陷阱就是導致最多購房者中招的陷阱之壹,產權陷阱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首先“賣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產權人,這種情況應在簽訂合同前查明賣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與之進行交易,因為其中可能存在欺詐,即使不是欺詐,購房人在履行自身義務後亦無法取得產權。其次,賣房者可能將房產用於抵押等,這種情況多出現在購房時沒有立即交接產權,賣家在簽訂賣房合同後,再持產權證去銀行抵押房產進行貸款,壹旦幾年後銀行方面強制執行房產,賣家往往已經不知所終,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應對這種情況,購房者在簽訂買賣合同時,壹定要註意合同上有沒有雙方何時交接產權證的時限,最好是當即付款後,當即交接產權。產權陷阱還有很多其他的形式,還需要註意,仔細甄別產權證,看看賣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權人,而非僅為使用權人。還需要留意,房產在法律上有沒有不允許自由轉讓的障礙,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業用途房甚至是工業廠房等。#在購房合同中應該註意事項:
1、條款要完備:當事人應將自己的要求通過條款充分、具體地表達出來。除交易合同規定必須具備的主要條款外,還應當根據具體要求,結合具體情況,列入其他壹些必要的條款。
2、形式要得當:二手房交易合同應以書面的形式將雙方的權利義務明確下來,否則壹旦發生糾紛難於舉證,不便於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3、手續要完善:合同要有雙方當事人的簽字蓋章,當事人約定必須簽證或公證的合同,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簽證或到公證機關公證。
4、文字表達要準確:當事人簽訂合同,必須註意文字表達的準確性。不少二手房交易合同往往忽視用語的準確性,常出現壹些模棱兩可、詞不達意的情況,結果各有各的理解,各有各的解釋,很容易發生糾紛。
5、合同具體內容要詳細:二手房交易簽約不僅在總體上把握,更要從具體內容上把握,簽訂交易合同應註意下列幾項:
(1)房屋的客觀情況:在房屋條款中應包括房屋坐落的地點、房屋的結構、房屋的層次、房屋的面積等要素。另外還應註明房屋的環境、配套設施及物業管理等。
(2)房屋的價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有壹次性付清的,也有分期付款的,因此,在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房價交付的總額和交付方式,並經雙方逐壹核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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