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簡稱: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是指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
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是指教育部對新建本科院校的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屬於本科院校的首次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針對未參加過教學工作評估的各類新建普通本科學校(簡稱新建本科學校),包括經國家正式批準獨立設置的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2011年12月23日,教育部發布《教育部辦公廳關於開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的通知》(教高廳〔2011〕2號)、《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實施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指標體系》。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教育改革發展,高等教育方面,建立完善了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制度、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學工作審核評估制度和博士碩士學位論文抽檢制度,探索開展研究生專業評估,全方位推動高等教育內涵發展。
目前,教育部已完成200余所新建本科院校的本科教學工作合格評估,對高校的應用型轉型發展進行評估。所謂工作評估,就是根據工作分析的結果,按照壹定的標準,對工作的性質、強度、責任、復雜性以及所需的任職資格等因素的差異程度,進行綜合評估的活動。
工作評估的內容:
工作評估的內容主要包括工作的任務和責任、完成工作所需的技能、工作對組織整體目標實現的相對貢獻大小、工作的環境和風險等。這些內容恰恰是工作分析所提供的信息,因此工作分析是工作評估的基礎。在工作分析中我們對工作進行系統研究。
工作描述的信息讓我們了解了工作的責任大小、復雜程度、工作的自由度和權力大小等,工作規範中的信息讓我們了解了對任職者完成工作所需要的技能的要求、任職者的任職資格、工作的環境條件等信息。對這些信息進行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