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宜大面積、長期使用。
2.已確診為真菌感染(癬)時不能使用本品單獨治療,但在使用抗真菌藥物的同時可用本品止癢消炎。
3.當藥物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4.兒童必須在成人的監護下使用。
5.請將此藥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6.本品不宜與其他皮膚科藥品同時使用。
7.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向醫師或藥師咨詢。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不宜長期、大面積使用本品。
兒童用藥小兒避免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非甾體消炎鎮痛藥可加強糖皮質激素的致潰瘍作用。
規 格20g:15mg
貯 藏密封,在陰涼處保存。
包 裝每支裝20g;鋁管
有 效 期暫定二年。
批準文號國藥準字H44024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