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規定了稭稈還田作業補貼、稭稈異地利用補貼、稭稈全利用試點補貼、農村稭稈替代散煤補貼、稭稈綜合利用重點縣補貼五項補貼政策。
壹、稭稈還田作業補貼
玉米稭稈翻耕還田,每畝40元省級補貼;
玉米聯合整地、粉碎還田,每畝省補貼25元;
玉米保護性耕作免耕補貼按照國家和我省相關政策執行;
稻草翻耕還田,旋耕還田,就地制漿,省裏補助每畝25元。
第二,稭稈補貼場外使用
對納入全省稭稈綜合利用管理臺賬的各類經營主體和企業,按照當年全省玉米、水稻稭稈實際利用量,省級補貼每噸20元,單個項目補貼上限不超過400萬元。對於投資規模大、產業鏈長的高值稭稈利用項目,如利用稭稈生產生物炭基肥料、板材、造紙等生物制品,發展稭稈沼氣和沼氣、稭稈熱解氣化、纖維素乙醇等生物質能源,生產纖維素、糠醛、木糖醇等工業原料。,按照當年玉米、水稻稭稈實際利用量,省級補助每噸30元,單個項目最高補助不超過600萬元。為保證玉米和水稻稭稈還田地塊後續正常耕種,省裏每畝補助10元,用於處理玉米和水稻稭稈還田後的殘茬。
三、稭稈綜合利用試點補貼
在已建成投產、運行穩定的生物質電廠和大型稭稈利用企業集中的縣,縣級政府要加強稭稈資源供應的統籌協調,開展村莊稭稈充分利用試點,將40%-70%的稭稈留在同壹地塊,其余30%-60%的稭稈還田,實現充分利用。稭稈還田作業部分可按總量還田標準的80%進行補貼,離田稭稈可享受場外利用補貼。
農村稭稈替代散煤補貼包括戶用生物質爐竈購置補貼和生物質鍋爐補貼。其中,戶用生物質爐具購置補貼為實際購置價格的70%,即每戶最高補貼資金為1臺,按每臺2100元計算,面向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綏化四市有穩定稭稈固化燃料來源的農戶。生物質鍋爐補貼是為哈爾濱、齊齊哈爾、大慶、綏化四市農村地區為農民提供集中供熱的企業和政府、學校、衛生院等機構改造或新建生物質鍋爐替代燃煤鍋爐。亞布力滑雪場和向雪風景區列入散煤汙染治理的燃煤鍋爐改造成生物質鍋爐,實際燃燒稭稈成型燃料或稭稈捆直接燃燒。每蒸壹噸給予固定補貼5萬元。
稭稈綜合利用重點縣補貼。對2022年我省20個稭稈綜合利用重點縣建設,每個重點縣補助3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