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mín組詞:民心、民俗、難民、民隸、民歌、官民、獲民、民營、民物、煙民、民時、民伍、賊民、民眾、異民、民秀、民國、民墟、選民、民間等。
“民”mín的主要含義:
1.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壹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2.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3.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4.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5.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6.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7.同“苠”。
8.官 。
“民”mín的詳細解釋:
民mín會意。字從屍從氏。“屍”意為“身體不動彈”,引申為“不遷徙”。“氏”意為“國族”、“族”。“屍”與“氏”聯合起來表示“本地常住人口”、“土著”。
本義:常住本地的氏族。
說明:古代的氏族雖然以國為氏,但國家也有整個搬遷的,如周初武王所封的杞國,就曾壹再舉國搬遷。 氏族整體搬遷的例子也很多,如山東發現的伏羲廟殘碑:“東遷少典,居於顓頊,以奉伏羲之祀。”除了舉國舉族整體搬遷的情況,肯定還存在累世不遷的情況。累世不遷的國族、氏族,就是“屍氏(=民)”。故“民”在本義上是集體名詞。
參考資料
搜狗百科:/v625149.htm?fromTitle=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