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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侖法典內容《法國民法典》於1804年3月21日通過。 立法原則 這部法典可以用3項原則予以概括:自由和平等原則、所有權原則、契約自治原則。 ①就自由和平等原則來說,該法典包括兩條基本的規定。第11條規定:“所有法國人都享有民事權利。”民事權利是指非政治性權利,包括關於個人的權利、親屬的權利和財產的權利。第488條規定:滿21歲為成年(1974年改為18歲),到達此年齡後,除結婚章規定的例外外,有能力為壹切民事生活上的行為。這就是說,在原則上,每個人從成年之日起,都享有平等的民事行為能力,雖然關於這種能力的享有在法律上定有某些限制。 ②就所有權原則來說,法典第544~546條給與動產和不動產所有人以充分廣泛的權利和保障。所有權的定義是“對於物有絕對無限制地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國家征收私人財產只能根據公益的理由,並以給予所有人以公正和事先的補償為條件。不論是動產或不動產的所有人,都有權得到該財產所生產以及添附於該財產的壹切物。這壹規定使資產階級的生產資料可以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出售,同時農民的私有土地也得到了保障。該法典還規定了對他人財產的用益物權和地役權,這對小農經濟是重要的。 ③契約自治,或稱契約自由原則,規定在第1134條中:“依法成立的契約,在締結契約的當事人間有相當於法律的效力。”除非該契約違反了該法典第6條所說的公***秩序或善良風俗,才不具有法律效力。契約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的壹致,其目的在於產生某種法律上的效果,或者將所有權從壹人移轉於他人,或者產生某些債務,或者解除當事人先前締結的債務,或者只是改變已經存在的壹些約定。該法典賦予兩個或兩個以上個人的意思表示的壹致以等於法律的效力,來使他們以自己的行為產生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從而改變其原有的法律地位。所以,契約自治,也稱為當事人意思自治。契約壹經合法成立,當事人必須按照約定,善意履行,非經***同同意,不得修改或廢除。契約當事人的財產,甚至人身(該法典原來規定了對違約債務人的民事拘留),都作為履行契約的保證。基於這些觀念,立法者作出了壹系列規定:契約義務的強制履行、不履行的損害賠償、履行遲延、債務人的破產程序等等。 隨著100多年來法國政治、 經濟、社會情況的變化,該法典也經過100多次修改
以不斷適應新的情況。其中較重要的有:1819年的法律廢止了第726、912兩條
從而使外國人在繼承法上和法國人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1854年的法律廢止了第22~33條的民事死亡制和第2059~2070條的民事拘留制;1855年的《登記法》改進了關於抵押權的規定。1871年開始的第三***和國得到鞏固以後,進行了範圍廣泛的法典改革運動。該運動主要針對婚姻法和親屬法,結果,關於結婚的形式要件和實質要件的修改,特別是放松了對於父母同意的要求,對當事人較為方便。離婚制度壹度於1816年廢除,1884年得到恢復,但基於夫妻***同同意的離婚到1945年才得到恢復。關於親權的行使,發展了加以控制的制度,並且在1889、1910、1921年的《受虐待或遺棄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規定,親權在壹定條件下可予以剝奪或限制。由於戰爭的結果,1923年的法律曾對收養的規定作了重大修正,1966年的法律再次進行了修改。關於夫妻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由於1891、 1917、 1925年的法律補充規定了對配偶遺產的壹部分享有用益權而有所擴大。1965年的法律根本變更了在丈夫單獨控制下的夫妻***同財產制。廢除了奩產制,並且許可妻子在不經其夫同意下開立銀行帳戶,並管理其個人財產。1970年的法律廢除了丈夫是壹家之長的原則。最後,1972年的法律廢除了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的不平等地位。 法典的影響該法典在不少資產階級國家裏有頗大的影響。首先,在1804年原屬法國因而自該法典施行之日起即屬於它的效力範圍的壹些國家中適用,比利時和盧森堡現在仍然把它作為自己的法典。該法典在法國的某些前殖民地中也仍在施行。例如,加拿大的魁北克省現行的民法典,部分以該法典為基礎,部分以《巴黎習慣法》為基礎。美國的路易斯安那州自1825年起采用了該法典,不過作了若幹修改和補充。其次,有些國家以該法典為藍本制定本國的民法典。例如,1838年的《丹麥民法典》是依據該法典制定的,1940年的《希臘民法典》也是以該法典為範本的 。最後,還有很多國家的民法典在編纂時或多或少地受到了該法典的影響,如1896年的《德國民法典》、1907年的《瑞士民法典》、1867年的《葡萄牙民法典》、1889年的《西班牙民法典》、1855年的《智利民法典》、1869年的《阿根廷民法典》、1916年的《巴西民法典》等。
拿破侖?波拿巴(Napoléon Bonaparte,1769年8月15日-1821年5月5日)出生於科西嘉島,是壹位法國軍事家與政治家,法蘭西第壹***和國第壹執政(1799年 - 1804年),法蘭西第壹帝國及百日王朝的皇帝(1804年—1814年,1815年),曾經占領過西歐和中歐的廣大領土。 影響 拿破侖是壹名出色的軍事家,他壹生親自參加的戰役達到六十多場,而其指揮的多場戰役,直到今天在軍事史上依然有重要意義。但是他的征戰打破了歐洲的權力均衡,導致其他歐洲強權七次組成反法同盟,最終徹底擊敗拿破侖。在拿破侖戰敗後的維也納會議上,新的歐洲秩序與均衡被重新建立起來。 拿破侖出生地科西嘉島阿雅克肖的拿破侖像拿破侖的影響還體現在《拿破侖法典》裏,這部法典是很多現代民主國家法律體系的原型,被視作德國、法國及歐亞大陸「大陸法」條文法典代表,有別不同於英國、美國重視判例、輕法條之《海洋法》。 政治上,拿破侖始終盡可能的保持平等的原則,壹個統治者,是不願意制定反對自己的法律的。《拿破侖法典》充分體現了他的政治思想。他深受盧梭的影響,無論是他的法律,還是他的統治方式,都可以看到「社會契約」的影子。 他對後世的影響是深遠的,他之所以受到法國人民的愛戴,並不只是因為他打了很多勝仗,給法國人帶來了榮譽感,因為這些畢竟是以失敗告終的。但是他留下的公路系統,為農民爭奪的土地等等,從公眾建設到政治制度,才是對法國的真正影響所在。 大革命初期提出的自由平等博愛原則,拿破侖至少貫徹了第二和第三條。至於自由,這的確是值得非議的。但是有的做法,不能不說是歷史的必然。他的統治避免了無 *** 主義,但又不是王朝復辟似的。因此可以說,在名義上他是皇帝,在野心上他是凱撒,但是在實際行動上,他已經努力接近了很多今天的***和制國家都還在努力實現的理想。 除此之外,拿破侖也是最早提出歐羅巴合眾國構想並試圖通過武力合並來實現的人。雖然他本人並未成功實現這個夢想,但今天的歐洲也正朝向壹體化的目標前進。 拿破侖為法國帶來了榮耀,法國人民始終愛戴這位法蘭西戰士(有趣的是,他在十八歲以前始終認為法國不是他的祖國),西元1840年12月他的遺體運抵巴黎後,九十萬巴黎市民冒著嚴寒迎接他;壹幅在法國廣為流傳的圖畫:拿破侖全身光彩,自墓裏光鮮亮潔復活走出!足見法國人民對他的萬分愛戴。而在多年後,拿破侖也贏得了對手的尊敬。西元1855年英國維多利亞女王攜王儲(即後來的愛德華七世)到榮譽軍人院,女王讓王子「在偉大的拿破侖墓前下跪。」